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7月29日至9月5日,县委巡察四组对县委政法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6年2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委政法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整改共识。县委政法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压实“一把手”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2026年2月5日,县委巡察四组巡察县委政法委情况反馈会后,我委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明确每项反馈问题的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为整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于2月10日,召开委务会研究审议县委政法委整改方案,2月12日,印发《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四组巡察中共闽侯县委政法委员会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侯委政〔2026〕11号)。2月26日,召开了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委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依次作对照检查,明确整改目标,坚决抓好整改。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科级干部任副组长的中共闽侯县委政法委员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工作,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三是明确目标责任,推进标本兼治。坚持把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促进工作、完善制度贯通起来,把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抓好具体问题整改,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抓整改与促发展同步发力,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批长效机制,推动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持续深化巡察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1.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到位
(1)巡察整改不够彻底。
整改情况:已完成,持续加强网格队伍人员选聘机制、完善业务能力培训、健全管理机制。一是严把准入关口,优化队伍结构。以大专以上学历为基础,优先招录法律、心理、计算机等专业人才,择优录取返乡大学生、退役军人等具备一定工作素质和实践能力的人员,从源头上提升人员素质。在现有网格员队伍基础上,新增配4名专职网格员,实现全县乡镇网格员全覆盖。二是强化精准培训,补齐能力短板。构建“岗前+定期+专题”周期培训体系,聚焦一线实践,通过“老带新、点带面、集中培训”等形式,开展“榕易调”APP操作等业务培训,提升综治中心干部、入驻轮驻部门干部和基层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地化解矛盾纠纷业务水平。三是健全队伍管理机制,增强队伍稳定性。将业务完成情况、矛盾纠纷化解成效、信息化平台运用等情况纳入考核内容,考核网格员履职情况。
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不佳。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宣传品管理制度》,指定2名工作人员负责管理仓库,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为监督员,规范出入库管理登记流程,形成制度性、长效性规范。二是全面盘点清查。立即对仓库宣传品及各类物资开展一次盘点,逐类逐项建立数量台账,做到账物相符。三是加强日常管理。规范宣传品发放工作,明确宣传品领取、发放相关手续,严格出库签领手续,注明签领数量,并做好出库记录留存。
(二)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不够深入。
(1)理论学习不够系统深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规范学习流程。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做到委务会必先理论学习。2025年7月以来,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6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同时,委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具体分管工作开展交流研讨,谈认识体会、提贯彻举措。二是丰富学习形式。充分利用机关工作例会、党支部集中学习、学习强国等载体开展理论学习,增强学习的生动性和吸引力。2025年7月以来,我委组织开展机关例会学习9次、“三会一课”10次、主题党日活动5次、实地教学1次。三是健全督学机制。定期对学习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规范学习工作流程,督促党员端正学习态度,撰写心得体会,确保学习效果。
(2)学用结合不够紧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全县聚焦校园欺凌防治,通过多维发力,取得显著成效,欺凌发生率大幅下降,恶性事件零发生,校园安全环境持续优化。各中小学全覆盖成立欺凌治理委员会,落实“一岗双责”,畅通举报渠道,实现闭环管理。强化教育引导,通过法治副校长宣讲、专题教育等普及法律知识,配齐心理教师,做好心理疏导和矛盾调节。联动公安、教育、司法等部门,压实家校监护责任,形成治理合力。二是以专项治理为抓手,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人员,拓展矛盾纠纷线索发现渠道,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建立工作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实现全量化解。三是聚焦诈骗、盗窃、黄赌毒、涉黑涉恶等民生领域违法犯罪,通过警务数据分析加强治安情况掌握和工作指导。巩固民生案件“快立、快破、快诉、快判”工作模式,制定完善公检法司全环节快办机制。进一步做好对重点人员的分级分类管控,严防发生极端案事件。
2.推进平安闽侯建设,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不够扎实。
(1)统筹协调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深入开展“提振精神 奋勇争先”重点信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摸排的重点信访件全面落实包案化解责任,同时开展信访化解攻坚行动,推动重复信访问题和积案逐项销号。二是加强信息研判和值守联动,全力筑牢“三道防线”,确保信访保障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实现了“三个不发生”、“三个少发生”。三是深入各乡镇(街道)检查指导,下发风险提醒督办函、改进工作建议函,有力有效推动信访工作落细落实,始终保持我县社会大局安定稳定。
(2)公共安全风险管控还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5年7月,深入开展“提振精神 奋勇争先”重点信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2026年开展信访化解专项行动;开展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联合接访工作,接待多批次群众,发放薪资,推进民生事项化解,解决一批欠薪、社保、物业、入学等群众最关心的问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3)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健全完善工作管理制度。制定下发《闽侯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综治中心入驻部门职责分工,规范运行机制,强化督导考核,各部门选派业务骨干常态化驻守,进一步提升入驻人员专业水平,整合资源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推动综治中心有效运行。二是完善案例梳理机制。对以往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劳资纠纷、物业矛盾等各类已成功调解的矛盾纠纷,按照调解时间、纠纷类型和涉及领域进行全面梳理登记,对其中优质典型案例进行深度剖析,围绕调解流程、沟通技巧、多方联动机制等内容,进行汇总提炼,并全方位推广宣传,进一步提升综治中心知晓率。2025年7月以来,共计撰写典型案例11篇,在平安闽侯推广宣传3篇。
3.深化法治闽侯建设,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有待提升。
(1)扫黑除恶线索排查不够细致。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着力拓展线索收集渠道。组织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单位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全面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发起集群战役,确保打早打小、除恶务尽。二是抓好重点线索复核工作。县扫黑办对常态化以来重点线索组织开展复核工作,并对复核结果进行汇总审核。三是持续开展扫黑除恶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平安建设等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通过集中宣传、走访入户等形式,宣传推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争取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
政治督察工作开展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政治督察制度,贯彻落实《中共闽侯县委政法委员会政治督察工作实施办法》,于2026年4月下发《关于对县法院党组和县检察院党组开展政治督察“回头看”的通知》,组织人员赴县法院、检察院开展政治督察回头看工作,督促县法院、检察院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加大督察力度,2025年7月22日-9月4日联合市委提级巡察五组,县委政法委政治督察组对中共闽侯县公安局党委开展政治督察。2026年2月11日印发县委政法委政治督察组《关于督察中共闽侯县公安局党委的反馈意见的通知》督促县公安局党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督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抓好整改落实,做好政治督察后半篇文章。三是进一步规范政法机关建议工作。实时跟踪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进度,督促提醒政法机关按规定开展建议工作,及时制发“三书一函”。四是持续提升政法机关建议质量。县扫黑办持续跟踪政法机关建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督促提醒政法机关,通过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科学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确保建议工作准确及时、必要审慎、落地见效。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意识有待加强。
(1)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健全制度规范。2025年8月结合《福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规范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活动开展风险评估范围、内容、主体、方式、程序等,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涉稳风险,防止因决策不当、政策措施不合理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二是补齐短板弱项。结合工作实际,下发《关于做好重大活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管理工作的工作提示》,进一步明确重大活动的评估主体、备案流程、备案所需材料等工作,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备案管理工作纳入平安闽侯建设考评体系。
(2)保密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定密工作不规范问题。我委已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分。依托委机关工作例会,定期开展保密学习培训,提升人员保密意识和定密能力。同时,严格规范定密审批流程,坚决堵塞漏洞。二是针对涉密载体管理不规范问题。我委已对保密员进行提醒教育,严格落实保密规定,加强涉密载体全周期管理,严格控制知悉范围,不得自行销毁。三是针对涉密计算机标识粘贴不到位问题。全委计算机均已在显著位置粘贴统一制作规范、醒目的计算机标识,标明设备的涉密等级、责任人等关键信息,委机关保密办定期检查标识的完整性,发现脱落或损坏及时更换。
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明确责任。研究制定《闽侯县委政法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文件明确了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工,细化了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一岗双责”的具体职责清单,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评优评先重要内容。二是健全阵地管理,规范活动审批。研究制定《闽侯县委政法委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明确论坛、报告会、研讨会等阵地的管理责任、内容审核、报备审批流程和过程监管要求,并严格执行“三审”制度,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全流程可追溯,各环节有把关,坚决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三)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方面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1)主体责任清单制定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制定印发2026年度闽侯县委政法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紧密结合平安建设、扫黑除恶、基层治理等政法工作实际,明确县委政法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和县委政法委班子其他成员责任。二是加强理论学习。3月26日,召开委机关工作例会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文件精神,提升对规定的理解,切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使命感。
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监督管理,紧盯重点人群、关键岗位,开展形式多样廉政谈话,把个人谈话与集体廉政谈话、定期谈话与不定期谈话相结合,综合运用提醒谈话、廉政谈话、谈心谈话等方式,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贯穿谈话全过程,筑牢干部拒腐防变的防线,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2025年7月以来对全委干部开展廉政谈话、谈心谈话3批次,严格把握好重点岗位人员教育管理监督关,将监督向“工作时间之外”“工作地点之外”延伸。二是严格落实招录人员廉政提醒谈话机制,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对招录干部及时谈话,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引导干部在新岗位上担当作为、廉洁履职,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激发干事创业热情,2025年7月以来,对接收福州市高新区综治信访中心5名事业编制干部开展入职谈话。
“群腐”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要求各乡镇(街道)开展自查自纠,将已使用现金发放的款项,建立详细台账,完善档案资料,确保奖金去向可追溯、可核查。二是2025年8月我委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奖金发放的通知》,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要求各乡镇(街道)奖金必须采用转账形式发放,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转账凭证报送县平安办存档备查。目前,我县“以奖代补”奖金均以转账形式发放。
2.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严实。
(1)监督探头作用发挥不够理想。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大廉政提醒谈话力度,对财务、执法监督等重要岗位人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
警示教育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已完成,督促县委政法委同派驻所在乡镇(街道)进行沟通协调,落实派驻人员(反邪教协理员、专职网格员)纳入派驻乡镇(街道)开展警示教育,县委政法委已落实。
3.工程款支付、采购管理不严格。
(1)超进度支付项目工程款。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全面梳理排查。经核实,根据2020年7月签订的施工合同,政法委办公室装修零星工程合同价244958元,工程项目施工结束时支付合同价的80%,剩余20%待财审后一次性支付。2020年8月施工结束时,施工方开具了20万元工程款发票,相关人员没有对照施工合同认真审核,即按程序走报销流程予以支付,造成超进度支付4033.6元;随后,我委托审核机构进行结算审核,审定工程结算价223535元。2020年12月我委按合同约定需支付工程尾款,扣除前期超进度支付工程款后,实际支付工程尾款23535元,没有存在超总额支付情况。二是强化风险防控。我委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今后要加强审核把关,确保款项支付规范。同时,进一步提升风险防控意识,组织委机关全体干部学习《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及工程支付案例,要求各科室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加强工程款项目支付审核把关,严格对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杜绝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2)采购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开展排查。2023年2月,省委政法委检查组来我委开展保密检查时指出机房终端要尽快进行更替,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办公室未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即向商家购买计算机、打印机各1台。我委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今后要严格执行采购规定。二是组织学习培训。组织各科室负责人及财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涉密政策采购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正确区分不同采购方式,确保依法依规实施采购活动。三是完善审批流程。修订完善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各科室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大额资金采购须经集体研究决策,严禁各科室自行采购;财务要加强审核把关,对采购手续不规范的发票予以退回。
4.执行财务制度不够严谨。
(1)报销差旅费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立即开展清退。经梳理差旅费报销底单,确认多报销差旅费3人次540元,即通知相关机关干部退还,全部汇至单位代管户,已按规定清退至闽侯县财政国库收付中心。二是补充审批手续。对2020年8月未经领导审批的3名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单,按差旅费支出流程,逐一补齐领导审批手续。三是完善审批流程。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审核把关,今后对所有差旅费等经费支出报销单,必须审批手续齐全才可予以报销。
(2)固定资产未入账。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台账。立即开展固定资产补录工作,于2026年3月底完成2020年10 月购买的碎纸机和2022年4月购买的三条边藤椅、单人实木茶桌等家具补录工作。二是加强管理。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和查缺补漏,逐一落实固定资产使用人和保管人,确保账实一致。三是规范登记。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登记手续,对新购入的固定资产,由管理科室会同财务人员在验收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形成闭环管理。
(3)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开展公务卡申领。由办公室牵头,排查机关干部公务卡持有情况,确保应办尽办。截至目前,我单位补办公务卡4张。二是认真学习相关规定。组织全体干部学习《闽侯县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及报销管理制度》(侯财库〔2013〕125号)文件,明确公务卡结算范围,严禁现金支付或个人垫付。三是全覆盖公务卡结算。严格落实公务卡结算要求,对小额办公用品、后勤物资等强制采用公务卡结算。2025年7月以来,我单位涉及物资采购25笔,全部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
(4)慰问金核销附件不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补齐核销手续。针对2023年9月慰问干部住院、2023年春节慰问退休干部报销单,相关人员已按规定补充住院证明、补签领人等手续。二是加强材料审核。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对符合慰问条件的经费支出加强报销审核,确保核销附件材料齐全、签领手续完整。
5.工会活动管理不规范。
(1)工会会费个人部分未及时扣缴。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补缴工会会费。指定专人督促17名临聘人员限时补缴2020年未扣缴工会会费个人部分,2025年8月已将收齐的会费存入单位工会账户。二是严格会费收缴。按照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规范工会会费扣缴工作,每年3月汇总在职会员名单,并通过工资代扣缴。目前,2026年度工会会费已于3月完成扣缴。三是加强使用监督。建立“季度自查+年度回头看”工会经费审查机制,每季度末自查扣缴情况,年底开展回头看,确保足额扣缴。
活动费用列支不当。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工会经费列支渠道,实时记录工会经费列支明细,确保经费使用合规、透明。2025年7月以来,委机关工会慰问生病住院干部一人慰问金,2025年全民健身运动会“体育进机关”趣味运动会相关费用,全部从工会经费列支。
聚焦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机关党建工作开展不够扎实。
(1)党建工作责任制履行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党建工作计划。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按要求制定2026年党建工作计划,细化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目标、内容和要求。二是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开展“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抓好党费收缴、党员发展等日常工作。
(2)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召开支部委员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提升对党内法规的理解。二是做好材料归档工作。对换届材料开展自查自纠,对换届方案、选举办法、选票、会议记录、批复等相关材料进行全面整理。
(3)党员关系接转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督促及时转入。2025年9月,陈孝鑫党员组织关系已转入闽侯县委政法委党支部,并已做好党费核定和收缴等工作。二是提升党务水平。召开支部委员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提升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推进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规范化。
(4)发展党员程序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补充完善缺漏材料。对发展党员材料进行全面检查,已将预备党员考察表缺漏的部分和考察材料进行补充,已将发展党员材料中的党委审批意见进行补充,并继续考察和发展。二是严格按照程序发展。在发展党员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落实培养教育、考察审查、发展对象确定、接受预备党员、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等各环节要求,确保每一步都合规、每一环都留痕,逐一审查发展党员材料,保证材料齐全。
2.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1)党日活动开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按照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做到事前有计划、事后有总结,通过集中学习、观看红色电影、参观教育基地、志愿服务等形式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加强活动材料归档整理工作,对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签到表、照片等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确保活动材料齐全。
(2)组织生活会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按照要求开展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章程》等,2026年3月26日召开中共闽侯县委政法委支部委员会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每名党员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效果,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录要素齐全、内容完整,做好方案、签到表、照片等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会议材料齐全。
(3)“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按期开展“三会一课”,实事求是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会议时间、参会人员、会议内容、会议效果相统一,会议记录要素齐全、内容详实,真实反映会议过程和决定。
3.推进政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1)政法队伍培训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抓好培训教育,以提高政法干警综合素质、提升履职能力为宗旨,督促政法各单位结合案件侦破、审判执行实务、社区矫正、群体性事件处置等政法工作实际开展分批次分层级思想政治、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技能比武、实战演练等活动。二是坚持素质强警,提升队伍“战斗力”,2025年10月联合县委党校组织举办2025年闽侯县政法系统“忠诚使命担当,锻造政法铁军”培训班,全县政法干警政治轮训全覆盖,提升政法干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三是持续深化专业政法队伍培训,定期开展网格员、调解员等队伍培训,以工作例会、举办培训班、经验交流会等方式,切实提升网格员、调解员、辅警等专业队伍综合能力素养。
(2)作风建设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警示教育常态化,每半年组织牵头汇总政法各单位违纪违法情况,督促政法各单位开展政法队伍违纪违法情况分析、常态化警示教育,通报典型案例,强化以案促改二是做实委机关日常监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常抓不懈纪律作风建设,开展作风建设提升活动,2025年12月制定县委政法委作风建设提质行动方案具体落实举措,着力解决不干事、不主动、不担当、不务实、不创新“五不”突出问题,加强和改进我委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三是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对违反“三个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情况做到如实记录、全程留痕,全面掌握我县政法干部落实“三个规定”情况。2025年9月牵头县直政法各单位做好2025年案件评查,对2024年1月至2025年7月前办结生效的案件、执结的民事执行案件全面开展自行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
(3)违规经商办企业排查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中共闽侯县委政法委员会整治干部职工及家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工作细则》文件精神,2026年3月26日通过机关例会开展学习,让干部职工充分认识违规经商办企业整治的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掌握政策规定。二是全面核查对比,通过自查自纠和全面核查的方式相结合,2026年3月组织全委及退休干部开展领导干部个人违规经商办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同时联合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企业任职(兼职)及经商办企业情形组织核查,经核查我委暂无在职人员和退休干部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三是强化常态长效,引导干部廉洁自律,强化自我约束、自我警醒,在管好自己同时严格要求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强化干部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推动违规经商办企业整治工作常态长效、走深走实。
(4)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定》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规定,严格按干部管理权限、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做好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确保股级干部选任程序合规。二是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要求,研究确定股级干部考察对象,充分体现每名推荐人选的得票情况,研究决定任职时充分讨论考察对象的民主推荐、德才表现等情况。决策全程记录并形成纪要存档,确保任免有据可依。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30;通信地址: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3号滨江商务中心A栋603室;电子邮箱pajs333@163.com。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7月29日至9月5日,县委巡察四组对县委政法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6年2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委政法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整改共识。县委政法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压实“一把手”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2026年2月5日,县委巡察四组巡察县委政法委情况反馈会后,我委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明确每项反馈问题的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为整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于2月10日,召开委务会研究审议县委政法委整改方案,2月12日,印发《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四组巡察中共闽侯县委政法委员会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侯委政〔2026〕11号)。2月26日,召开了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委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依次作对照检查,明确整改目标,坚决抓好整改。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科级干部任副组长的中共闽侯县委政法委员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工作,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三是明确目标责任,推进标本兼治。坚持把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促进工作、完善制度贯通起来,把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抓好具体问题整改,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抓整改与促发展同步发力,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批长效机制,推动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持续深化巡察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1.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到位
(1)巡察整改不够彻底。
整改情况:已完成,持续加强网格队伍人员选聘机制、完善业务能力培训、健全管理机制。一是严把准入关口,优化队伍结构。以大专以上学历为基础,优先招录法律、心理、计算机等专业人才,择优录取返乡大学生、退役军人等具备一定工作素质和实践能力的人员,从源头上提升人员素质。在现有网格员队伍基础上,新增配4名专职网格员,实现全县乡镇网格员全覆盖。二是强化精准培训,补齐能力短板。构建“岗前+定期+专题”周期培训体系,聚焦一线实践,通过“老带新、点带面、集中培训”等形式,开展“榕易调”APP操作等业务培训,提升综治中心干部、入驻轮驻部门干部和基层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地化解矛盾纠纷业务水平。三是健全队伍管理机制,增强队伍稳定性。将业务完成情况、矛盾纠纷化解成效、信息化平台运用等情况纳入考核内容,考核网格员履职情况。
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不佳。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宣传品管理制度》,指定2名工作人员负责管理仓库,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为监督员,规范出入库管理登记流程,形成制度性、长效性规范。二是全面盘点清查。立即对仓库宣传品及各类物资开展一次盘点,逐类逐项建立数量台账,做到账物相符。三是加强日常管理。规范宣传品发放工作,明确宣传品领取、发放相关手续,严格出库签领手续,注明签领数量,并做好出库记录留存。
(二)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不够深入。
(1)理论学习不够系统深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规范学习流程。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做到委务会必先理论学习。2025年7月以来,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6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同时,委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具体分管工作开展交流研讨,谈认识体会、提贯彻举措。二是丰富学习形式。充分利用机关工作例会、党支部集中学习、学习强国等载体开展理论学习,增强学习的生动性和吸引力。2025年7月以来,我委组织开展机关例会学习9次、“三会一课”10次、主题党日活动5次、实地教学1次。三是健全督学机制。定期对学习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规范学习工作流程,督促党员端正学习态度,撰写心得体会,确保学习效果。
(2)学用结合不够紧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全县聚焦校园欺凌防治,通过多维发力,取得显著成效,欺凌发生率大幅下降,恶性事件零发生,校园安全环境持续优化。各中小学全覆盖成立欺凌治理委员会,落实“一岗双责”,畅通举报渠道,实现闭环管理。强化教育引导,通过法治副校长宣讲、专题教育等普及法律知识,配齐心理教师,做好心理疏导和矛盾调节。联动公安、教育、司法等部门,压实家校监护责任,形成治理合力。二是以专项治理为抓手,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人员,拓展矛盾纠纷线索发现渠道,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建立工作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实现全量化解。三是聚焦诈骗、盗窃、黄赌毒、涉黑涉恶等民生领域违法犯罪,通过警务数据分析加强治安情况掌握和工作指导。巩固民生案件“快立、快破、快诉、快判”工作模式,制定完善公检法司全环节快办机制。进一步做好对重点人员的分级分类管控,严防发生极端案事件。
2.推进平安闽侯建设,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不够扎实。
(1)统筹协调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深入开展“提振精神 奋勇争先”重点信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摸排的重点信访件全面落实包案化解责任,同时开展信访化解攻坚行动,推动重复信访问题和积案逐项销号。二是加强信息研判和值守联动,全力筑牢“三道防线”,确保信访保障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实现了“三个不发生”、“三个少发生”。三是深入各乡镇(街道)检查指导,下发风险提醒督办函、改进工作建议函,有力有效推动信访工作落细落实,始终保持我县社会大局安定稳定。
(2)公共安全风险管控还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5年7月,深入开展“提振精神 奋勇争先”重点信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2026年开展信访化解专项行动;开展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联合接访工作,接待多批次群众,发放薪资,推进民生事项化解,解决一批欠薪、社保、物业、入学等群众最关心的问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3)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健全完善工作管理制度。制定下发《闽侯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综治中心入驻部门职责分工,规范运行机制,强化督导考核,各部门选派业务骨干常态化驻守,进一步提升入驻人员专业水平,整合资源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推动综治中心有效运行。二是完善案例梳理机制。对以往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劳资纠纷、物业矛盾等各类已成功调解的矛盾纠纷,按照调解时间、纠纷类型和涉及领域进行全面梳理登记,对其中优质典型案例进行深度剖析,围绕调解流程、沟通技巧、多方联动机制等内容,进行汇总提炼,并全方位推广宣传,进一步提升综治中心知晓率。2025年7月以来,共计撰写典型案例11篇,在平安闽侯推广宣传3篇。
3.深化法治闽侯建设,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有待提升。
(1)扫黑除恶线索排查不够细致。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着力拓展线索收集渠道。组织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单位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全面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发起集群战役,确保打早打小、除恶务尽。二是抓好重点线索复核工作。县扫黑办对常态化以来重点线索组织开展复核工作,并对复核结果进行汇总审核。三是持续开展扫黑除恶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平安建设等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通过集中宣传、走访入户等形式,宣传推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争取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
政治督察工作开展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政治督察制度,贯彻落实《中共闽侯县委政法委员会政治督察工作实施办法》,于2026年4月下发《关于对县法院党组和县检察院党组开展政治督察“回头看”的通知》,组织人员赴县法院、检察院开展政治督察回头看工作,督促县法院、检察院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加大督察力度,2025年7月22日-9月4日联合市委提级巡察五组,县委政法委政治督察组对中共闽侯县公安局党委开展政治督察。2026年2月11日印发县委政法委政治督察组《关于督察中共闽侯县公安局党委的反馈意见的通知》督促县公安局党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督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抓好整改落实,做好政治督察后半篇文章。三是进一步规范政法机关建议工作。实时跟踪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进度,督促提醒政法机关按规定开展建议工作,及时制发“三书一函”。四是持续提升政法机关建议质量。县扫黑办持续跟踪政法机关建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督促提醒政法机关,通过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科学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确保建议工作准确及时、必要审慎、落地见效。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意识有待加强。
(1)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健全制度规范。2025年8月结合《福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规范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活动开展风险评估范围、内容、主体、方式、程序等,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涉稳风险,防止因决策不当、政策措施不合理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二是补齐短板弱项。结合工作实际,下发《关于做好重大活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管理工作的工作提示》,进一步明确重大活动的评估主体、备案流程、备案所需材料等工作,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备案管理工作纳入平安闽侯建设考评体系。
(2)保密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定密工作不规范问题。我委已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分。依托委机关工作例会,定期开展保密学习培训,提升人员保密意识和定密能力。同时,严格规范定密审批流程,坚决堵塞漏洞。二是针对涉密载体管理不规范问题。我委已对保密员进行提醒教育,严格落实保密规定,加强涉密载体全周期管理,严格控制知悉范围,不得自行销毁。三是针对涉密计算机标识粘贴不到位问题。全委计算机均已在显著位置粘贴统一制作规范、醒目的计算机标识,标明设备的涉密等级、责任人等关键信息,委机关保密办定期检查标识的完整性,发现脱落或损坏及时更换。
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明确责任。研究制定《闽侯县委政法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文件明确了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工,细化了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一岗双责”的具体职责清单,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评优评先重要内容。二是健全阵地管理,规范活动审批。研究制定《闽侯县委政法委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明确论坛、报告会、研讨会等阵地的管理责任、内容审核、报备审批流程和过程监管要求,并严格执行“三审”制度,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全流程可追溯,各环节有把关,坚决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三)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方面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1)主体责任清单制定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制定印发2026年度闽侯县委政法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紧密结合平安建设、扫黑除恶、基层治理等政法工作实际,明确县委政法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和县委政法委班子其他成员责任。二是加强理论学习。3月26日,召开委机关工作例会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文件精神,提升对规定的理解,切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使命感。
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监督管理,紧盯重点人群、关键岗位,开展形式多样廉政谈话,把个人谈话与集体廉政谈话、定期谈话与不定期谈话相结合,综合运用提醒谈话、廉政谈话、谈心谈话等方式,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贯穿谈话全过程,筑牢干部拒腐防变的防线,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2025年7月以来对全委干部开展廉政谈话、谈心谈话3批次,严格把握好重点岗位人员教育管理监督关,将监督向“工作时间之外”“工作地点之外”延伸。二是严格落实招录人员廉政提醒谈话机制,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对招录干部及时谈话,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引导干部在新岗位上担当作为、廉洁履职,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激发干事创业热情,2025年7月以来,对接收福州市高新区综治信访中心5名事业编制干部开展入职谈话。
“群腐”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要求各乡镇(街道)开展自查自纠,将已使用现金发放的款项,建立详细台账,完善档案资料,确保奖金去向可追溯、可核查。二是2025年8月我委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奖金发放的通知》,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要求各乡镇(街道)奖金必须采用转账形式发放,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转账凭证报送县平安办存档备查。目前,我县“以奖代补”奖金均以转账形式发放。
2.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严实。
(1)监督探头作用发挥不够理想。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大廉政提醒谈话力度,对财务、执法监督等重要岗位人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
警示教育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已完成,督促县委政法委同派驻所在乡镇(街道)进行沟通协调,落实派驻人员(反邪教协理员、专职网格员)纳入派驻乡镇(街道)开展警示教育,县委政法委已落实。
3.工程款支付、采购管理不严格。
(1)超进度支付项目工程款。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全面梳理排查。经核实,根据2020年7月签订的施工合同,政法委办公室装修零星工程合同价244958元,工程项目施工结束时支付合同价的80%,剩余20%待财审后一次性支付。2020年8月施工结束时,施工方开具了20万元工程款发票,相关人员没有对照施工合同认真审核,即按程序走报销流程予以支付,造成超进度支付4033.6元;随后,我委托审核机构进行结算审核,审定工程结算价223535元。2020年12月我委按合同约定需支付工程尾款,扣除前期超进度支付工程款后,实际支付工程尾款23535元,没有存在超总额支付情况。二是强化风险防控。我委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今后要加强审核把关,确保款项支付规范。同时,进一步提升风险防控意识,组织委机关全体干部学习《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及工程支付案例,要求各科室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加强工程款项目支付审核把关,严格对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杜绝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2)采购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开展排查。2023年2月,省委政法委检查组来我委开展保密检查时指出机房终端要尽快进行更替,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办公室未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即向商家购买计算机、打印机各1台。我委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今后要严格执行采购规定。二是组织学习培训。组织各科室负责人及财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涉密政策采购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正确区分不同采购方式,确保依法依规实施采购活动。三是完善审批流程。修订完善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各科室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大额资金采购须经集体研究决策,严禁各科室自行采购;财务要加强审核把关,对采购手续不规范的发票予以退回。
4.执行财务制度不够严谨。
(1)报销差旅费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立即开展清退。经梳理差旅费报销底单,确认多报销差旅费3人次540元,即通知相关机关干部退还,全部汇至单位代管户,已按规定清退至闽侯县财政国库收付中心。二是补充审批手续。对2020年8月未经领导审批的3名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单,按差旅费支出流程,逐一补齐领导审批手续。三是完善审批流程。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审核把关,今后对所有差旅费等经费支出报销单,必须审批手续齐全才可予以报销。
(2)固定资产未入账。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台账。立即开展固定资产补录工作,于2026年3月底完成2020年10 月购买的碎纸机和2022年4月购买的三条边藤椅、单人实木茶桌等家具补录工作。二是加强管理。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和查缺补漏,逐一落实固定资产使用人和保管人,确保账实一致。三是规范登记。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登记手续,对新购入的固定资产,由管理科室会同财务人员在验收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形成闭环管理。
(3)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开展公务卡申领。由办公室牵头,排查机关干部公务卡持有情况,确保应办尽办。截至目前,我单位补办公务卡4张。二是认真学习相关规定。组织全体干部学习《闽侯县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及报销管理制度》(侯财库〔2013〕125号)文件,明确公务卡结算范围,严禁现金支付或个人垫付。三是全覆盖公务卡结算。严格落实公务卡结算要求,对小额办公用品、后勤物资等强制采用公务卡结算。2025年7月以来,我单位涉及物资采购25笔,全部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
(4)慰问金核销附件不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补齐核销手续。针对2023年9月慰问干部住院、2023年春节慰问退休干部报销单,相关人员已按规定补充住院证明、补签领人等手续。二是加强材料审核。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对符合慰问条件的经费支出加强报销审核,确保核销附件材料齐全、签领手续完整。
5.工会活动管理不规范。
(1)工会会费个人部分未及时扣缴。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补缴工会会费。指定专人督促17名临聘人员限时补缴2020年未扣缴工会会费个人部分,2025年8月已将收齐的会费存入单位工会账户。二是严格会费收缴。按照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规范工会会费扣缴工作,每年3月汇总在职会员名单,并通过工资代扣缴。目前,2026年度工会会费已于3月完成扣缴。三是加强使用监督。建立“季度自查+年度回头看”工会经费审查机制,每季度末自查扣缴情况,年底开展回头看,确保足额扣缴。
活动费用列支不当。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工会经费列支渠道,实时记录工会经费列支明细,确保经费使用合规、透明。2025年7月以来,委机关工会慰问生病住院干部一人慰问金,2025年全民健身运动会“体育进机关”趣味运动会相关费用,全部从工会经费列支。
聚焦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机关党建工作开展不够扎实。
(1)党建工作责任制履行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党建工作计划。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按要求制定2026年党建工作计划,细化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目标、内容和要求。二是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开展“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抓好党费收缴、党员发展等日常工作。
(2)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召开支部委员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提升对党内法规的理解。二是做好材料归档工作。对换届材料开展自查自纠,对换届方案、选举办法、选票、会议记录、批复等相关材料进行全面整理。
(3)党员关系接转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督促及时转入。2025年9月,陈孝鑫党员组织关系已转入闽侯县委政法委党支部,并已做好党费核定和收缴等工作。二是提升党务水平。召开支部委员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提升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推进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规范化。
(4)发展党员程序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补充完善缺漏材料。对发展党员材料进行全面检查,已将预备党员考察表缺漏的部分和考察材料进行补充,已将发展党员材料中的党委审批意见进行补充,并继续考察和发展。二是严格按照程序发展。在发展党员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落实培养教育、考察审查、发展对象确定、接受预备党员、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等各环节要求,确保每一步都合规、每一环都留痕,逐一审查发展党员材料,保证材料齐全。
2.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1)党日活动开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按照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做到事前有计划、事后有总结,通过集中学习、观看红色电影、参观教育基地、志愿服务等形式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加强活动材料归档整理工作,对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签到表、照片等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确保活动材料齐全。
(2)组织生活会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按照要求开展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章程》等,2026年3月26日召开中共闽侯县委政法委支部委员会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每名党员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效果,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录要素齐全、内容完整,做好方案、签到表、照片等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会议材料齐全。
(3)“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按期开展“三会一课”,实事求是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会议时间、参会人员、会议内容、会议效果相统一,会议记录要素齐全、内容详实,真实反映会议过程和决定。
3.推进政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1)政法队伍培训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抓好培训教育,以提高政法干警综合素质、提升履职能力为宗旨,督促政法各单位结合案件侦破、审判执行实务、社区矫正、群体性事件处置等政法工作实际开展分批次分层级思想政治、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技能比武、实战演练等活动。二是坚持素质强警,提升队伍“战斗力”,2025年10月联合县委党校组织举办2025年闽侯县政法系统“忠诚使命担当,锻造政法铁军”培训班,全县政法干警政治轮训全覆盖,提升政法干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三是持续深化专业政法队伍培训,定期开展网格员、调解员等队伍培训,以工作例会、举办培训班、经验交流会等方式,切实提升网格员、调解员、辅警等专业队伍综合能力素养。
(2)作风建设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警示教育常态化,每半年组织牵头汇总政法各单位违纪违法情况,督促政法各单位开展政法队伍违纪违法情况分析、常态化警示教育,通报典型案例,强化以案促改二是做实委机关日常监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常抓不懈纪律作风建设,开展作风建设提升活动,2025年12月制定县委政法委作风建设提质行动方案具体落实举措,着力解决不干事、不主动、不担当、不务实、不创新“五不”突出问题,加强和改进我委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三是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对违反“三个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情况做到如实记录、全程留痕,全面掌握我县政法干部落实“三个规定”情况。2025年9月牵头县直政法各单位做好2025年案件评查,对2024年1月至2025年7月前办结生效的案件、执结的民事执行案件全面开展自行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
(3)违规经商办企业排查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中共闽侯县委政法委员会整治干部职工及家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工作细则》文件精神,2026年3月26日通过机关例会开展学习,让干部职工充分认识违规经商办企业整治的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掌握政策规定。二是全面核查对比,通过自查自纠和全面核查的方式相结合,2026年3月组织全委及退休干部开展领导干部个人违规经商办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同时联合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企业任职(兼职)及经商办企业情形组织核查,经核查我委暂无在职人员和退休干部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三是强化常态长效,引导干部廉洁自律,强化自我约束、自我警醒,在管好自己同时严格要求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强化干部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推动违规经商办企业整治工作常态长效、走深走实。
(4)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定》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规定,严格按干部管理权限、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做好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确保股级干部选任程序合规。二是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要求,研究确定股级干部考察对象,充分体现每名推荐人选的得票情况,研究决定任职时充分讨论考察对象的民主推荐、德才表现等情况。决策全程记录并形成纪要存档,确保任免有据可依。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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