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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
闽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62号通告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2-11-07 20:02
闽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2〕第62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决定,
自11月7日20时起将以下区域风险区进行调整
。
一、将甘蔗街道滨江苑A区12#、化龙村新龙巷21号、第一市场、龙峰花园1、2、12、13、16号楼,上街镇金屿村侯官路46号,5个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
中风险区
。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
二、将甘蔗街道:(1)东至校园路,北至峰福铁路,西至交通路,南至昙石山大道合围范围(大元村、龙峰花园、瀛洲花园、万家广场)内,除大元村,龙峰花园1、2、12、13、16号楼,东至横街、北至街心路、西至旧百货、南至甘洲路合围区域以外的区域。(2)东至正荣棠悦滨江西侧道路,北至世纪芳洲,西至旧自来水厂,南至滨城大道(好旺星天地)合围区域范围内,除好旺星天地8号楼以外的区域由中风险区调整为
低风险区
。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属地指挥部防控要求,压实疫情防控个人主体责任,积极参与“无疫小区”创建,主动参加区域核酸检测,自觉减少流动,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堂食、居家办公,一起“慢下来”。让我们齐心协力,一同守护,携手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闽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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