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97号)和《闽侯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6年闽侯县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局联合县财政局制定了《2026年闽侯县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经乡镇(街道)研究推荐,我局初审,甘蔗街道中榄食品(福州)有限公司和南屿镇兼贞食品(福州)有限公司承担的项目符合2026年闽侯县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同时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项目库。
公示时间:2026年3月4日-3月13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闽侯县乡村振兴局,闽侯县滨城大道73号滨江商务中心B栋507。
举报电话:22982614、12317
附件:闽侯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申报表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