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福州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5〕31号)及《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闽侯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市级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侯农综〔2025〕73号)等文件精神,经专家组验收合格,且验收结果已在县政府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现按文件要求,拟对以下种植主体拨付补助资金:
1.闽侯县大湖玖玖种养休闲家庭农场6万元;
2.福州山上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6万元;
3.福建省官洋生态农业有限公司3万元。
合计补助资金15万元。
特此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2025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
监督电话:闽侯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2982485。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