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指导意见(试行)》(闽农规〔2021〕5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种植业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农种植〔2025〕1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开展2025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并于2026年1月23日通过专家现场验收,且验收结果在县政府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经局务会议研究通过,拟按照合同拨付闽侯县榕兴林木有限公司项目资金62.0185万元。
特此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6年2月10日—2026年2月16日
监督电话:0591-22982485、0591-22982613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