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固定观察点项目政策公开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5-07-28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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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依据:《关于建立省级农村固定观察点的通知》(闽委农办〔2009〕30号)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的通知》(农政改发〔2019〕4号)。

  2.补助对象:农村固定观察点的补助对象为南通镇罗洲村省级农村固定观察点记账户、追记户、辅导员、辅助调查员、辅导点。

  3.补助内容:农村固定观察点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固定观察点记账户、追记户、辅导员、辅助调查员误工补贴;农村观察点调查日常工作经费和业务培训等。

  4.补助标准:

  观察点记账户和追记户补贴。按照记账户的户数安排补贴:记账户补贴按照每户每月80元的标准,每户全年安排补助960元,闽侯县记账户40户,合计补贴3.84万元。

  观察点辅导员补贴。记账户数为35户、40户的观察点村,每个村全年安排辅导员补贴经费1.4万元,闽侯县记账户40户,合计补助经费为1.4万元。

  观察点调查工作培训经费。按照记账户和追记户的户数来确定:记账户为40户的观察点村,每个村全年安排调查工作培训经费1.62万元。其中,调查工作培训经费包含业务培训经费、电脑录入经费和日常工作开支。业务培训内容主要有传达学习相关要求、常规调查与专项调查业务培训、经验交流等;电脑录入经费为1500-2500元,根据工作开展需要和当地经济水平自行调整。

  5.申报程序:资金下达后,根据农村固定观察点记账户和追记户户数、辅导员数量、调查任务、业务培训等因素安排经费。

  咨询电话:0591-22982118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0591-22982118农业农村局)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农村固定观察点项目政策“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