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口镇、大湖乡人民政府:
为加快推进我县规模粮食种植主体单产提升水平,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福州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5〕31号)、《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福州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农综〔2025〕8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闽侯县2025年市级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2.闽侯县2025年市级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清单
闽侯县财政局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6日附件1:
闽侯县2025年市级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为提升我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水平,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福州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5〕31号)、《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福州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农综〔2025〕8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5年组织实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重点扶持一批规模化种植主体。通过项目实施,确保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甘薯、玉米单产比2024年福州市平均亩产提高5%以上。
二、实施内容
2025年全县建设3个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示范点,分别为:大湖乡雪峰村玖玖种养休闲家庭农场种植甘薯面积100亩,目标亩产2310公斤;大湖乡雪峰村山上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种植甘薯面积100亩,目标亩产2310公斤;青口镇杨厝村官洋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种植玉米面积50亩,目标亩产350公斤。
三、资金补助
补助资金标准为每亩600元。补助资金用于提升单产水平的设施装备购置、物化投入补助、社会化服务补助、测产验收等方面支出。资金使用不得与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省级2025年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省级绿色高产高效、省级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市级粮油高优示范等其它粮油生产项目补贴重复。
四、技术保障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成立技术指导小组,对项目实施过程开展技术指导,推动粮食规模种植主体提升玉米、甘薯单产水平。
组长:张 荣 闽侯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农艺师
成员:廖海霞 闽侯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高级农艺师
乔 燚 闽侯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助理农艺师
郑振建 青口镇综合技术保障中心 农艺师
季宇航 大湖乡综合技术保障中心 助理农艺师
五、项目验收
项目主体应加强田间管理,实行一主体一档案。项目验收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规模种植主体甘薯(玉米)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2、生产管理记录:在整地播种、肥水管理、病虫草害防控及机械收获等农事环节,以照片、文字、表格等多种形式记录应用的关键技术;
3、资金支付相关凭证;
4、种植面积佐证。
作物收获季节,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各示范点进行测产验收,每个示范点随机选择3个点进行测产,最终产量平均后,玉米亩产应大于346公斤、甘薯亩产应大于2306公斤。
六、资金拨付
项目验收通过后,县农业农村局对项目资金分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对符合条件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及时拨付奖补资金,资金从2025年福州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补助资金中列支。
七、其他事项
项目实施过程其他要求参照《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福州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农综〔2025〕85号)执行。
附件2:
闽侯县2025年市级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清单
|
序号 |
种植主体 |
种植 地点 |
作物 种类 |
种植 品种 |
面积 规模 (亩) |
主推技术 |
单产 目标 (公斤/亩) |
拟补助 资金 (万元) |
|
1 |
福建省官洋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青口镇 杨厝村 |
玉米 |
金太阳 6号 |
50 |
集成应用新品种、新农药、新机具、新肥料、新技术等粮油“五新”,玉米密植直播、肥水管理、病虫防控、技术指导、机械作业等 |
350 |
3 |
|
2 |
闽侯县大湖玖玖种养休闲家庭农场 |
大湖乡 雪峰村 |
甘薯 |
玛莎莉蜜薯 |
100 |
应用新品种、新农药、新机具、新肥料、新技术等“五新”技术,推广甘薯脱毒组培育苗、肥水管理、病虫防控、技术指导、机械作业等 |
2310 |
6 |
|
3 |
福州山上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大湖乡 雪峰村 |
甘薯 |
玛莎莉蜜薯 |
100 |
应用新品种、新农药、新机具、新肥料、新技术等“五新”技术,推广甘薯脱毒组培育苗、肥水管理、病虫防控、技术指导、机械作业等 |
2310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