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闽侯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农作物品种试验鉴定(展示)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闽侯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市级高产、优质、绿色新品种展示示范推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27日
(联系人:江萍 13950362286)
附件1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闽侯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农作物品种试验鉴定(展示)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项目实施内容
全县建立优质稻、鲜食玉米、花椰菜、番茄、特色绿叶菜新品种核心展示示范片6个以上,面积1200亩以上,展示评价新品种60个(次)以上,全县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9.1%以上,优质专用率达86.5%以上。
二、申报对象
在本县从事水稻、鲜食玉米、花椰菜、番茄、特色绿叶菜新品种展示示范推广的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
三、资金使用方向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实施单位开展农作物品种试验、鉴定和示范等环节的相关支出费用补助,包括各展示示范点的种子、肥料、农药、标识牌等补贴,展示示范田间操作、观察记载的人工费用等与品种展示示范推广有关的其它支出费用。
四、实施要求
项目重点展示示范本省自主育成的,通过审定、登记、引种备案和品种权保护的新品种。其中水稻重点展示示范高产、优质、多抗、广适综合性状优异的优质稻品种,兼顾高档香型优质稻、机收再生稻、节水抗旱稻、耐盐碱稻等专用品种;玉米重点展示示范高端鲜食甜、糯玉米新品种;蔬菜重点展示示范青梗菜、菜心、快菜等特色绿叶菜及花椰菜、番茄新品种。
展示示范片地点要选择本县范围内相对集中连片、交通便利、辐射范围广、地势平整、基础设施较好、肥力中上、排灌方便、便于生产观摩的地块。
实施主体须具备较好的种植管理水平;须切实做好田间管理,确保作物品种性状能得以真实反映,实现品种试验鉴定科学、真实、有效;并做好主要生育时期、主要植物学性状、经济学性状、抗逆性状等日常观察记载和测产。示范片要针对品种特性采取良种良法配套的技术措施,充分发挥农作物品种优势和增产潜力,实现提质增效,并做好主要物侯期、田间表现观察记载,在成熟期提请乡镇(街道)组织测产验收。项目实施过程做好插牌明示,主要生育时期拍照留档,形成各项试验数据统计和总结材料。
五、补助标准及资金下达方式
农作物新品种试验鉴定(展示)项目补助标准:水稻、鲜食玉米、花椰菜、番茄、特色绿叶菜新品种每个展示点面积2亩以上, 展示品种10个(含)以上补助2万元。
农作物新品种核心示范项目补助标准:水稻、鲜食玉米、花椰菜、番茄面积达到30亩以上的每个示范片补助2万元;特色绿叶菜示范片面积每100亩补助1万元,可按实际复种数认定面积。同时开展试验鉴定(展示)示范的优先安排。
项目补助资金下达方式:项目实施过程农业农村局对各项目开展技术指导;项目实施结束,县乡联合组织验收,对项目实施内容进行核实;验收合格后,申报主体向乡镇(街道)及县农业农村局报送总结材料(含验收材料),项目补助资金由乡镇(街道)向县农业农村局出具申请拨付资金的函后,县农业农村局按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将资金拨付至申报主体账户。
六、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向所在乡镇(街道)如实提交申报材料(2026年省级农作物新品种试验鉴定(展示)、示范项目申报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乡镇(街道)审核并经两委会议研究通过后报送县农业农村局;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联合县财政局请示县政府同意后,列为农作物新品种试验鉴定(展示)示范片。
七、申报材料:
1.2026年省级农作物新品种试验鉴定(展示)项目申报表(附件1);
2.2026年省级农作物新品种示范项目申报表(附件2)
3.种植户身份证复印件,其他农业经营主体需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种植面积佐证材料(可以是土地流转合同、示范协议、由所在村委会提供种植面积证明、GPS测量图等);
5.乡镇(街道)两委会议纪要及乡镇(街道)申报文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申报材料于2026年2月6日前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1.2026年省级农作物新品种试验鉴定(展示)项目申报表
2.2026年省级农作物新品种示范项目申报表
2026年省级农作物新品种试验鉴定(展示)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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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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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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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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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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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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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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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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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实施地点、展示品种和展示面积等): 实施地点: 展示品种: 展示面积(2亩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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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承诺:符合申报条件,表中所填报信息及提供的所有申报材料真实有效,若有虚构、失实、欺诈、重重申报等情况,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和后果。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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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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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省级农作物新品种示范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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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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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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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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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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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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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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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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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实施地点、示范品种和示范面积等): 实施地点: 示范品种: 示范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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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承诺:符合申报条件,表中所填报信息及提供的所有申报材料真实有效,若有虚构、失实、欺诈、重复申报等情况,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和后果。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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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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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市级高产、优质、绿色新品种展示示范推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对象
全县范围内有意愿开展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推广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1.具备较为固定的从事农作物品种试验评价及示范推广的技术人才队伍。
2.自主拥有不少于30亩以上试验示范基地或能落实农业企业、种植大户联合实施农作物品种展示示范推广项目。
三、项目经费补助方式及标准
1.农作物新品种展示补助标准:大田作物新品种每个展示点面积5亩以上,展示品种10个(含)以上补助3万元;食用菌新品种每个展示点规模5万袋以上,展示品种10个(含)以上补助3万元;果茶新品种每个展示点面积2亩以上,展示品种10个(含)以上补助3万元。
2.农作物新品种示范推广补助标准:大田作物新品种示范片面积达到100亩以上的每个示范片补助5万元;食用菌新品种示范片达到100万袋以上的每个示范片补助5万元;果茶示范片面积达10亩以上的每个示范片补助5万元。
四、申报材料
1.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的申报正式文件及两委会议纪要;
2.福州市农作物品种展示示范推广项目申报表(附件1)
3.2026年福州市农作物品种展示示范推广项目汇总表(附件2)
五、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向属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提交申请材料(福州市农作物品种展示示范推广项目申报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按规定审核材料,并行文报送县农业农村局,申报材料和行文一式两份。
附件:福州市农作物品种展示示范推广项目申报表
福州市农作物品种展示示范推广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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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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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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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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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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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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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面积 |
(取整数) |
实施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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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限120个字) |
(写明计划展示示范的品种、面积、项目实施基础、主要工作目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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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承诺:符合申报条件,表中所填报信息及提供的所有申报材料真实有效,若有虚构、失实、欺诈、重复申请等情况,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和后果。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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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综合技术保障中心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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