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
为做好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增补工作,现将《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6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增补工作通知》(榕农函〔2026〕2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乡镇(街道)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按照《福州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榕农综〔2020〕58号)要求,积极做好监测与增补工作,并对监测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于2026年4月10日之前将企业监测与增补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一式2份,其中一份为原件)和乡镇推荐报告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产业科,随附文本扫描件。
附件: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6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增补工作通知(榕农函〔2026〕29号)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