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福建省花姐制衣有限公司)

来源:闽侯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5-07-14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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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于2025年7月9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侯市监青处罚〔2025〕9号),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公告期限为三十日,请你单位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文书(见附件),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张敏       联系电话:0591-22762135

附件: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侯市监青处罚〔2025〕9号) 

 

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