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县政协第10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林朔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共享物业管理平台微小区的建议》(106号)收悉,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截至2021年7月底,我县共有物业服务企业48家,从业人员约2037余人,全县实施物业管理的项目68个,管理服务面积约1063.49万平方米,物业管理覆盖率达98%以上,物业服务企业总体运行稳定。虽然近年来,我县物业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距离广大业主的要求还有不小的距离。
下一段,我局将针对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采取以下具体措施加强物业管理:1.以业主组织为基础,创新治理新体系。业主是物业小区的主人翁,也是小区物业管理的主体。业主管理小区,主要通过业主组织——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实现,聘请、监督、更换物业公司,共同处理小区事务;2.加强物业管理基础建设,建立城区物业小区管理档案。摸清小区楼幢、户数、人口、物业用房、物业收费情况等,做到“一区一档”。建立物业公司管理档案。摸清各物业公司经营规模、保安、保洁、管理等员工人数、管理小区数量、公司管理模式,做到“一司一档”。建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管理档案。摸清各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时间、规模、换届及运行情况,做到“一委一档”。3.建立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对物业服务企业违规行为实行诚信档案记录,发挥好诚信记录在物业服务行业招投标等经营活动中的制约作用,逐步形成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和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4.加强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员工的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服务技能和沟通技巧,本着以人为本,业主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及时解决业主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起与业主的和谐关系,让业主感受到物业服务带来的实惠,在收缴物业费时,注重方式、切勿与业主顶撞、吵闹,对业主提出的问题耐心解释,虚心接受批评,学会换位思考。同时建议社区和业委会加大力度宣传,增强业主自觉缴费的意识,使广大业主了解物业、支持物业,依据物业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时缴纳物业服务费。
专此答复
领导签名:叶 勇
联 系 人:吴 斌
联系电话:0591-13950363883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