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反馈单陈海峰批(转)〔2025〕0712号和《关于将化肥冬储贴息改为财政定额补助的反馈意见》(榕财督贸〔2009〕192号)等文件精神,闽侯县农资公司自2021-2025年四个年度内共完成化肥储备24501.94吨,并聘请第三方机构完成销存财务审计工作。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1月27日。公示期满后,若无异议,我社将按照相关文件下拨2021-2025四个年度化肥冬储综合费用补贴款。
监督电话:闽侯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2982264。
闽侯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