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项目位于闽侯县上街镇。2005年5月经市规划局规划选址面积1071785.4㎡(合1608亩,榕规〔2005〕选字第00192号)。该校因周边道路征用、沿旗山湖及溪源江退让绿化景观用地等需要,经核实,实用地面积为84.1公顷。
该校原总平面规划方案于2013年6月经县政府召集相关部门会审通过(侯政办项〔2013〕142号),原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总用地面积107.2公顷,容积率0.468,建筑密度10.6%,绿地率35.5%,建筑占地面积115100㎡,总建筑面积501800㎡。
该校为改善办学基本条件,结合目前校园规划用地的实际,及周边旗山湖规划建设的需要,根据该校闽工院函〔2018〕34号文件申请,向我局申请调整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内容如下:
一、该校北区因校园周边旗山湖规划建设的需要、校区实用地边线的变化以及为满足“三大发展目标”的需求,对北区的运动场地和图书馆周边的建筑进行了调整,其中包括:
1、对接市政主干道,北区西北角实用地边线退距由15M调到30M,故原规划方案中北区西北角2层(局部1层)多功能训练馆及运动场地调整为2层(局部1层)风雨操场(含游泳池、田径场看台)。
2、对接旗山湖规划,北区东侧和南侧实用地边线与河道边线的退距调到30M,故对图书馆周边已规划的建筑进行调整,其中包括:
(1)原规划方案中图书馆东侧9层(局部6层)国际交流中心调整为项目预留用地。
(2)原规划方案中图书馆东侧9层(局部6层)和3层科研楼和继续教育中心调整为项目预留用地。
(3)原规划方案中图书馆南侧4层(局部2层)信息中心调整为12层国际交流中心和留学生教育中心。
(4)原规划方案中图书馆东南侧9层(局部2层)行政中心楼调整为12层信息中心与人工智能研究院,建筑尺寸、位置相应进行调整。
(5)原规划方案中图书馆北侧3层师生活动中心调整为6层后勤综合楼,后勤服务用房尺寸、层数不变,同时对后勤综合楼和后勤服务用房位置进行了调整。
3、北区系部A组团扩建科研教学楼3700平方米。
4、北区南侧入口广场新增3层门卫及休息室供北区南侧入口使用。
二、该校南区为了更好地利用南区北侧绿地公园的景观,将绿地公园周边已规划的部分建筑调整为校区绿化,使校园公共生活空间与景观相互融合,同时对学生公寓区和运动场地进行了调整,其中包括:
1、原规划方案中D组团5层预留系2#楼及学科预留用地调整为校区绿化用地。
2、原规划方案中E组团6层局部2层3#公用教学楼、6层4#公用教学楼调整为校区绿化用地。
3、原规划方案中学生公寓J区14.5层学生公寓1#、2#楼调整为校区绿化用地和运动场。
4、原规划方案中简易室内馆东侧,学生公寓I区南侧篮球场、网球场、排球场调整为南区7层3#科研教学楼、12层4#科研教学楼、12层5#科研教学楼和11层(局部10层)生物化学研究院。
5、原规划方案中学生公寓I区西侧14层教工单身宿舍调整为校区公园绿化及体育用地。
6、原规划方案中南区教学实验楼北侧用地调整为南区12层1#、2#科研教学楼。
7、原规划方案中田径场东侧1层简易室内馆调整为球场。
8、原“风雨操场(含游泳池、田径场看台)”更名为“文体综合馆”;原“信息中心与人工智能研究院”更名为“北区科研教学楼”;原“生物化学研究院”更名为“南区6#科研教学楼”
三、调整后的新校区总体规划方案,其北区、南区的校区道路、管网、绿化、停车等基础配套设施规划与原规划方案衔接设计。
该调整方案由福建省机电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调整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实用地面积81.4公顷,容积率0.851,建筑密度14.3%,绿地率35.5%,总建筑面积753062㎡,计容建筑面积715903㎡,不计容建筑面积37159㎡,建筑占地面积120000㎡。机动车停车位1110辆,非机动车停车位面积7400辆。
根据侯政办项〔2013〕142号、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该调整方案通过“福建工程学院”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www.minhou.gov.cn)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 年9月3日至2019年9月11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方案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我局办公地点: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1号,邮编:350100。
附件:调整前后总平面图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