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8114-2500-2024-00040 文号 侯自然综〔2024〕79号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4-02-06
标题 关于福建同元龙旺文化古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H-9地块项目规划条件核实的公示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福建同元龙旺文化古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八闽古城项目位于闽侯县竹岐乡。现福建同元龙旺文化古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对建成的八闽古城H-9地块( 1 - 1 # 、 1 - 2 # 、 2 # 、 3 - 1 # 、 3 - 2 # 、 5 # 、 6 # 、 7 #及地下室)项目进行规划条件核实。龙旺公司提出,为提升项目景观绿化整体效果, H-9地块在不改变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前提下,对该地块景观绿化进行微调,具体内容如下: 1 .于街区内、各建筑旁增加若干绿地空间,以提升遮阴纳凉和软景氛围效果。2 .为更好衔接已经建设完成的H-6地块东侧及H-11 、 H-12地块南侧景观湖, H-9地块南侧的水景驳岸线做局部调整。? ? ?附件:原审批规划图、现场测绘图.
索 引 号 FZ08114-2500-2024-00040
文号 侯自然综〔2024〕79号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4-02-06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福建同元龙旺文化古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H-9地块项目规划条件核实的公示
内容概述 福建同元龙旺文化古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八闽古城项目位于闽侯县竹岐乡。现福建同元龙旺文化古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对建成的八闽古城H-9地块( 1 - 1 # 、 1 - 2 # 、 2 # 、 3 - 1 # 、 3 - 2 # 、 5 # 、 6 # 、 7 #及地下室)项目进行规划条件核实。龙旺公司提出,为提升项目景观绿化整体效果, H-9地块在不改变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前提下,对该地块景观绿化进行微调,具体内容如下: 1 .于街区内、各建筑旁增加若干绿地空间,以提升遮阴纳凉和软景氛围效果。2 .为更好衔接已经建设完成的H-6地块东侧及H-11 、 H-12地块南侧景观湖, H-9地块南侧的水景驳岸线做局部调整。? ? ?附件:原审批规划图、现场测绘图.

关于福建同元龙旺文化古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H-9地块项目规划条件核实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2-06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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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同元龙旺文化古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八闽古城项目位于闽侯县竹岐乡。

福建同元龙旺文化古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对建成的八闽古城H-9地块(1-1#、1-2#、2#、3-1#、3-2#、5#、6#、7#及地下室)项目进行规划条件核实

龙旺公司提出,为提升项目景观绿化整体效果,H-9地块在不改变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前提下,对该地块景观绿化进行微调,具体内容如下:

1.于街区内、各建筑旁增加若干绿地空间,以提升遮阴纳凉和软景氛围效果;

2.为更好衔接已经建设完成的H-6地块东侧及H-11、H-12地块南侧景观湖,H-9地块南侧的水景驳岸线做局部调整;

3.原H-9-3-2#楼东南侧景观桥取消,原H-9-7#楼东南向景观桥位置、大小作优化调整;

(具体详见附图)

我局拟按现状予以规划核实。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原审批规划图及现场测绘图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地点为“八闽古城”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www.minhou.gov.cn)、福州日报,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20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22062329)。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原审批规划图、现场测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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