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3 14:36 | 来源:闽侯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3号滨江商务中心E栋2楼,电话:0591-22982923)。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5年我局紧扣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衔接等重点任务,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职责,聚焦环保信用体系及环境保护动态等重点任务,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各类环境信息及工作信息共计101条,其中污染源违法案件查处信息26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9条,空气质量月报12条,饮用水水源地情况月报12条,采购项目信息5条;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54件,办理排污许可证134件,审批夜午间建筑施工作业90件,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0件,清洁生产审核评估5件,清洁生产验收5件;处理信访件3303件,其中12369环保举报热线209件(含75件不受理),12345市长信箱2999件,以及其他各类平台转办件约95件,信访件办结率100%。

(二)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6条,其中审批类文件136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答复。

(四)政府信息管理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融入生态环境治理全链条,以制度化建设夯实管理基础,以平台优化提升服务效能。通过健全完善政府信息管理体系,明确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归档各环节责任,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合规合法。2025年,我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6条,全年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文件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均移交闽侯县档案馆,积极构建“线上线下联动、多渠道便捷查阅”的信息公开服务网络。同时,我局进一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做好本部门对外宣传工作,今年以来已在生态环境部、省厅、市局、县级公众号以及其他宣传平台上推送19篇宣传稿,同步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13篇宣传稿。

(五)监督保障

本年度,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健全监督保障体系,确保工作规范高效推进。一是强化工作考核。将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对各科室公开任务完成情况、公开内容质量等开展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挂钩,压实工作责任。二是深化社会评议。通过政务网站公示、线上问卷形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共收到有效评议2条,全部完成落实并反馈。三是严格责任落实。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推进滞后、内容不规范等问题,逐一核查溯源、明确责任主体,通过专项督办、限期整改等方式,推动问题整改到位,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2025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仍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部分公开内容时效性有待提高,个别非涉密文件未在规定时限内发布;二是少数公开信息校对不严谨,个别涉隐私信息未按要求脱敏,存在信息发布风险。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严格落实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逐项整改:一是针对内容发布时效问题,实行定期提醒督办制度,明确各业务科室报送责任,通过工作群提醒、当面告知等方式督促落实,确保非涉密文件按时公开;二是针对信息校对及脱敏问题,推行“双人双校”审核机制,信息发布前由拟稿人和审核人依次校对文字内容,并对照脱敏清单核查隐私信息,从源头杜绝表述疏漏和隐私泄露风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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