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8 16:50 | 来源:闽侯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闽侯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in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闽侯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B栋4楼,电话:0591-62090813,传真:0591-6209081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相关政务公开的要求和统一部署,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力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了我县工信领域工作的透明化与规范化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相关制度和工作需求,我局主动公开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动态、行业申报、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性扶持资金发放情况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政府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机构简介1条、领导分工1条、部门动态3条、法定主动公开工作信息16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部门预算2条、部门决算2条、部门三公经费12条、意见征集1条、政协提案2条、人大建议6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情况7条。福建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闽侯县内企业登记备案信息内资80条、外资16条、窗口受理行政许可审批类3件。智慧闽侯12345平台共承办诉求件64件,均及时办结,市民满意率98%以上,信访平台共受理诉求件31件,均已按相关规定做好跟踪、督促及按时答复回访等工作。有效提升了工信领域政策的透明度,为企业和公众及时、准确把握政策导向提供了便利。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我局未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府网站建设,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提升信息检索功能便利性,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牵头承办、积极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明确各科室在信息管理中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工作无缝对接。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市、县政府门户网站提高网站易用性和可读性,按照政务公开要求,设置机构职能、规划计划、业务工作、方便公众快速获取所需信息,加强网站的日常维护和更新,确保信息的及时和准确性。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通过优化网站栏目、微信公众号、企业家群等多种形式及时传播工信领域重要信息,增强了与公众的互动交流,确保公众第一时间知晓最新动态。

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闽侯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时发布工业经济运行情况,使公众能够了解本地工业发展态势。同时,公示了县工信局的职能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及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为群众办事咨询提供便利。通过以上举措,落实了政府公开工作,提升了工作透明度与公信力。后续,我局将持续改进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以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定期开展检查和专项督查,有力推动了工作落实。此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部分信息公开存在滞后情况,及时性不足,公开内容的丰富度、广度与深度均有待提升,且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专业素养以及信息处理技巧也需进一步加强。

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工作,持续完善主动公开机制。一方面,加强对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公众号等)的运用,及时发布工信领域的惠企政策、工作动态、项目进展等信息。另一方面,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与学习交流,提升其业务能力与专业素养,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与效率,更好地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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