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3 17:02 | 来源:闽侯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我局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闽侯县民政局联系(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3号滨江商务中心E栋3层,电话:0591-2207931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重点围绕民生保障、财政资金、惠民资金等,做好民政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进一步细化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等公开范围和内容,2025年依法、及时、主动公开民政救助、补助等信息94件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规定及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移交县档案馆。常态化开展政府门户网站栏目维护,定期对已公布的政府信息开展“回头看”,结合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指导,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政府网站内容完整、准确。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加强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同时开展信息分类保护、隐私和脱敏处理等工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未发生失泄密、超时发布等现象。

  (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及时调整、更新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职能、领导分工、机构设置、联系方式等内容,让群众有问题可以及时联系、及时回应。

  二是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梳理调整、编制本单位权责清单,形成事权明晰、责能相适、履职顺畅、保障有力的权责体系,并及时公布。

  三是及时公开本单位及下属单位2025年度预算、2024年度决算,公开本单位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信息,将“三公”经费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有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公开与透明。

  四是依法依规优化、规范民生业务办事流程,对高龄老人补贴、低保、特困、残疾人“两项补贴”等10项民生业务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审批流程等进行再次梳理,形成《一次性告知清单》和《业务流程图》下发乡镇(街道)并向社会公开,争取让群众“一次性知晓”“少跑一趟”,努力让困难群众办理民生业务更有获得感、幸福感。

  五是开展养老服务领域在线访谈,紧紧围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构建多层次保障体系的主要措施、机构养老方面的优惠政策等方面开展互动交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监督保障

  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牵头科室和经办人员,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与责任体系,提高经办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确保此项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同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各级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着力增强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为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个别信息在不同栏目重复发布问题,已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整合栏目。针对民政工作热点问题回应问题,已加强智能问答栏目信息维护,2025年累计更新10余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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