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3 10:15 | 来源:闽侯县司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闽侯县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侯”县政府网站(http://minhou.fuz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联系:闽侯县司法局办公室(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3号滨江商务中心E楼6楼,联系电话:0591-22982703,传真:22987966,电子邮箱:dftbhujk@163.com。)

 一、总体情况

动态管理县级规范性文件

县司法局持续对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库进行动态更新维护,2025年牵头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1次,未发现问题文件。目前,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保留现行有效的102件规范性文件,已废止或失效的文件均已及时从库中移出。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闽侯县司法局在县政务信息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信息类型均为其他信息,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

闽侯县司法局累计主动公开信息461条,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涵盖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年度工作总结与思路、各项活动方案等。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收到申请公开请求2件,其中信函申请公开1件、网站申请公开1件,均在期限内按照规范答复文本及申请人指定的方式进行答复。

)政府信息管理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提升政务透明度与公众满意度,我局深化政府信息管理与公开工作,严格对标工作要求,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面、及时发布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财政信息及执法动态,发布政策解读材料,增强信息可读性。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办理流程,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民互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法律援助有关信息。完善信息发布审核、保密审查、动态更新等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管理安全、公开有序。严格执行公开时限,确保应公开信息在生成或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发布。

)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中央至地方各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细化分工、夯实责任,及时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的实际成效。全年规范公开机构设置情况、履职事项清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结果信息,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我局的财政预算、决算以及“三公”经费。持续优化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与互动功能,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通过县政府政务信息网站发布《法律援助调查问卷》并及时反馈问卷调查情况,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助力司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

)监督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我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网站建设管理机制,做到内容定期更新,及时发布,按照“福州市政务公开监察系统”工作要求,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在“省政务公开综合管理平台”及时报送半年度、年度数据,确保各类信息具备及时性与有效性。加强对网站错误表述和敏感词检测错误链接的排查整改,并做到举一反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  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1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进展情况良好,并取得了诸多工作实效,但仍存在主动公开范围有待提升、对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的答复办理还需加强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聚焦民生关切司法行政有关信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策图解、案例说明;建立民意收集与回应闭环,细化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解、行政争议化解等信息发布与互动功能,切实提升以信息公开服务群众的质效;结合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信息利用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公众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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