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机制,强化用水约束,提高非居民用水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节约用水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现将《闽侯县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专此
附件:(原件)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闽侯县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