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8904-30-2017-00061 文号 通政〔2017〕221号
发布机构 南通镇 生成日期 2017-06-02
标题 南通镇2017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索 引 号 FZ08904-30-2017-00061
文号 通政〔2017〕221号
发布机构 南通镇
生成日期 2017-06-02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南通镇2017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内容概述

南通镇2017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7-06-02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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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南通中学、闽侯八中、南通小学学区:

为了贯彻《义务教育法》及侯教初文件精神,切实保证所有小学毕业生都能到初中就读,确保九年义务教育的贯彻实施,现就我镇2017年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继续实行“户籍划片和相对就近对口入学”的原则,凡本地户口小学毕业生原则上按照相对就近的办法安排到初中入学。

二、本届毕业生情况

1、现在校毕业生数527人(其中本镇户口356人,本县外乡镇20人,外县151人)。

2、本县外乡镇户口毕业生20人(购买商品房除外)在本地录取,本镇在外地借读生部分回来录取及外县学生部分回原籍录取,则今年初一要招收10个班,拟闽八中招收6个班,约300人,南通中学招收4个班,约200人。

三、闽八中、南通中学就近划片招生范围(按毕业生户口所在地划片录取)

闽八中拟招生范围:新岐、马腾、文山、桥街、泽洋、泽苗、廷宅、陈厝、罗洲以及安置房(通洲花园)、泰禾首府、天泽·奥莱时代。

南通中学拟招生范围:南通、瓜山、银安、古城、建南、方庄、双洲。

四、政策照顾学生可根据政策,确定录取学校(闽八中或南通中学)。

五、南通足球特色学校特长生对口招生闽侯八中。

六、本县外乡镇户口毕业生,可在原就读学校申请报名,按所在学校划片可以就近录取中学。

七、本县户口在外县就学要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毕业生的请于2017年7月15日之前到县教育局招生办(初教科)报名,报名时应随带户口簿和原毕业学校提供的学生档案。

八、毕业生中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原则上应回原籍招生,若要求在我镇初中就读的,须由家长填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一年级在我县入学申请表》,并提供“三证”:(1)原籍户口本和父母身份证;(2)父母双方的暂住证半年以上。经学区审批后,方可在原就读学校报名。初步拟订在八中片小学就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八中录取,在南中片小学就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南中录取。

九、购买新建商品房农民或农民工,其子女升初中根据购房所在乡镇村落划片进行安排。报名时需提供落户户口本和房产证等。

十、安置房子女毕业生升学录取中学是安置所在地划片中学,未异地安置对象录取中学是居住地或暂住地所在村落划片中学。

十一、各小学在招生报名工作中要核对学生的户籍原件,保管好毕业生的报名登记表,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随意将报名登记表交予学生家长。如有违规,一经查实,追究学校校长及经办人员责任。

十二、凡已录取的学生无正当理由不予退档改录,以确保2017年我县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十三、报名时间:6月3日-25日。

 

                                                                    南通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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