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8904-30-2017-00073 文号 通政〔2017〕327号
发布机构 南通镇 生成日期 2017-07-12
标题 关于印发南通镇燃气行业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索 引 号 FZ08904-30-2017-00073
文号 通政〔2017〕327号
发布机构 南通镇
生成日期 2017-07-12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印发南通镇燃气行业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南通镇燃气行业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12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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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燃气经营企业:

经研究,现将《南通镇燃气行业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日

 

                                                 南通镇燃气行业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

                                                      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闽侯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闽侯县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侯安办〔2017〕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整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

(二)工作目标。尽快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制度和规范,完善技术工程支撑、智能化管控、第三方专业化服务的保障措施,实现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形成政府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参与有序的工作格局,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夯实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坚强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南通镇燃气行业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确保双重预防机制方案顺利开展,成立南通镇燃气行业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双重预防机制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何家科(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叶春杰(党委委员、副镇长)

            黄炳顺(副镇长)

 成 员:林善镇(南通派出所所长)

             程  坚(南通市场监管所长)

             陈英标(镇党政办主任)

             宋水连(镇纪委副书记)

             王承汉(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

            吴志铭(镇企业服务中心负责人、镇安监站站长)

           李学飞(南通城管中队队长)

           陈桂勇(镇综治办主任)

镇双重预防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双重预防办),办公室挂靠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镇双重预防办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王承汉 (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

成  员:林立辉(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黄善强(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宣龙(镇安监站副站长)

           张云燕(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干事)

           许文良(南通城管中队队员)

各村居应成立燃气行业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各辖区范围内的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工作。各村居应将实施方案于7月15日前报镇双重预防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镇双重预防机制领导小组重点工作任务

(一)着力构建企业双重预防机制

1.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镇双重预防机制领导小组和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要指导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有关制度和规范,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各燃气经营企业要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采取安全绩效奖惩等有效措施,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施设备、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双重预防机制的建立、实施、完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人、才、物保障。

2.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对安全风险的种类、数量和状况登记建档。对不同类别的安全风险,采取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安全风险评估过程要突出遏制重特大事故,高度关注暴露人群,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型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的人群规模。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其中,重大安全风险应填写清单、汇总造册,按照职责范围报告属地政府、县直主管部门。要依据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

3.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各燃气经营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针对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要通过隔离危险源、采取技术手段、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设施等措施,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要对安全风险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尤其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企业要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

4.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并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管理层和每名员工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标明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并强化危险源监控监测和预警。

5.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风险管控措施失效或弱化极易形成隐患,酿成事故。各燃气经营企业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要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全过程记录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向我镇双重预防机制领导小组报告,并制定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现隐患治理自查自改自报的闭环管理。事故隐患整治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及时撤出相关作业人员,必要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配合疏散可能受到影响的周边人员,并建立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报告制度。

6.防控职业病危害。各燃气经营企业要依法向相关部门申报本单位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规范设置警示标示和警示说明,明示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作业现场要配备职业病危害防护装备,并定期检查更新。要依法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防护用品用具,并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要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现状评价。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严格实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切实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7.加强应急管理。各燃气经营企业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应急预案,并与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有关应急预案相衔接。要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要制定应急处置卡,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经常性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并定期组织考核。

(二)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的政府监管体系

1.健全完善标准规范。镇双重预防机制领导小组和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要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规范、安全风险类别、评估分级方法依据和重大隐患判定依据,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对标活动。要在系统总结本辖区行业标杆企业经验做法基础上,形成一整套可借鉴、可推广、可套用的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标准。

2.实施分级分类安全监管。镇双重预防机制领导小组和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要督促指导燃气经营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要结合燃气经营企业风险辨识和评估结果以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组织对各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确定各企业整体安全等级,并根据企业安全风险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推行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要加强督促指导和综合协调、支持、推动企业加快实施管控整治措施,对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要严格依法查处。

四、镇双重预防办工作职责

指导、协调、督查全镇有关部门、各村居、燃气经营点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对企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情况的督促检查,积极协调和组织专家力量,帮助和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把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情况纳入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加强检查指导、考核奖惩,对消极应付、工作落后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

五、镇双重预防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南通镇燃气行业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实施,指导监督燃气经营企业管理,引导企业合理设置供应站点,依法查处燃气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做好我镇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做好与县住建局的工作衔接,监督指导有关单位和村居开展城镇燃气管道规划。2.镇安办:负责燃气行业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落实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落实。3.南通市场监管所负责对无证照经营、超经营范围经营液化气的店(点)进行查处,对不合格和过期钢瓶进行查处。4. 南通派出所:负责指导、组织查处非法储存、销售、运输、提供液化气等涉及防火、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发现和监督整改安全隐患,促进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的落实;指导城镇燃气管道企业制定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和灾害事故等应急预案及预案演练的工作;5.镇综治办:负责指导基层消防机构对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和餐饮场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六、各村居职责

1.各村居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成立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辖区燃气行业工作,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燃气市场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于每月28日前上报镇燃气行业双重预防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2.负责本辖区瓶装液化气供应站安全管理工作,并根据燃气双重预防机制合理申请设置供应站点;3.组织开展餐饮场所日常检查和监管工作,全面摸排、登记辖区内的餐饮场所,特别是使用50公斤液化气钢瓶的餐饮场所要登记造册并加强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4.各村居应全面摸排、登记非法店点,对举报、摸排、登记的无证经营店(点)、非法送气等行为及时逐一进行取缔、查处,对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移交当地公安派出所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并及时收集汇总相关情况上报镇双重预防机制办公室。5.对已查处的非法店点,建立"黑气"店点档案,定期和不定期进行跟踪复查,实施动态监控管理,防止"黑气"店点回潮、反复,确保双重预防机制工作的落实。

七、工作机制

(一)镇双重预防机制领导小组工作机制

1.主要职责。制定双重预防机制工作计划,部署、指导、协调辖区内燃气行业实施双重预防机制工作,并将重大事项报上级研究解决。2.受理投诉、举报。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奖励办法,受理登记举报、投诉,并以转办单形式转给有关部门办理,并对反馈的办理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问题尚未解决的或同一事件有再次举报、投诉的,以督办通知形式转给有关部门办理,并对反馈的办理情况进行核实;举报、投诉的问题仍然未解决的,提请县督查组组织督查。对举报“黑气”、违法经营行为经核实的举报人,依照举报奖励办法予以奖励。3.建立工作联系制度。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情况,协调相关问题,及时将有关重大问题上报上级研究解决;做好信息统计、传递、反馈工作。收集汇总双重预防机制工作开展情况信息,定期通报和上报。

(二)“源头”监管工作机制

1.监管内容。镇直相关部门对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源头”监管的主要内容由:(1)经营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向无证单位或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2)充装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充装非自有产权钢瓶、不合格钢瓶或超期未检钢瓶,对所充装钢瓶是否张贴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并对瓶阀进行一次性塑封;(3)钢瓶管理是否到位,钢瓶在投用前是否取得使用登记证,是否建立气瓶档案,钢瓶标识标志是否规范等,推行形码信息化管理;(4)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是否有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站内,是否运输过程符合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是否落实各工作岗位的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员工安全教育,是否按时落实安全隐患整改等。

2.监管方法。镇双重预防机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各村(居)应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的方式,加强对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安全监管。

3.监管措施。对检查中发现企业有安全事故隐患的,或者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款要求的,监管部门应责令企业限期改正并反馈,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对企业安全生产与管理工作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应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予以停产、停业处理,直至吊销经营或充装许可证。

(三)“黑气”摸排登记、查处工作双重预防机制

 1.摸排、登记。摸排、登记“黑气”店点是各村(居)落实安全属地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各村(居)应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摸排的黑气店点逐一进行登记,填写摸排情况登记表,并由排查人员和分管领带签字盖章后,统一上报镇双重预防机制办公室。排查工作要做到全面、具体、不遗漏、不隐瞒,对已摸排的黑气店点要加强监控,定期进行跟踪复查,对尚未受到查处取缔的,要继续登记上报。

 2.查处取缔。镇双重预防机制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黑气”查处工作。各村(居)和相关单位应及时对群众举报以及转办的“黑气”信息、无证经营店(点)及时进行查处;对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应立即移交当地公安派出所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并于10个工作日内将查处情况反馈镇双重预防机制领导小组。

 3.加大治安处罚力度。对涉嫌无证经营单位或个人,具有以下三种危害公共安全行为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对违法当事人实施治安处罚,并将处理情况或处罚结果及时抄告县镇双重预防机制办公室。

(1)违法当事人有倒充液化石油气行为的(即气瓶通过管道连接或空压机等倒充设备,直接对另外的气瓶进行充装);(2)涉嫌违法物品中,有3个以上(含3个)50kg带气实瓶或10个以上(含10个)15kg带气实瓶的;(3)违法经营场所的相毗连建筑是住宅,或周边是商业中心、公园、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车站、码头、机场、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或重要公共设施的。

4.汇总上报。各村(居)及时汇总辖区内“黑气”店点的查处情况,并上报镇双重预防机制办公室(每季度上报1次)。镇双重预防机制办公室对上报的“黑气”查处情况进行汇总,阶段性上报县双重预防机制办公室。

(四)防止“黑气”店点反复的双重预防机制方法

1.建立“黑气”店点档案。对已查处的“ 黑气”店点,各村(居)应及时收集信息,建立“黑气”店点档案(含“黑气”店点详细地址、场所情况、当事人情况、违法经营情况、查处情况等),并采取措施对“黑气”店点进行跟踪监控。2、落实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各村(居)应建立“黑气”店点属地管理责任机制,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3、实施动态监控管理。对已查处的“黑气”店点,各村(居)应采取明察暗访、发动群众举报等方式,定期和不定期进行跟踪复查,杜绝“黑气”回潮、反复。4、强化监管责任。相关部门应将防止“黑气”店点反复的监管工作纳入督查内容,对“黑气”回潮、反复的,上报镇双重预防机制办公室。

(五)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机制

1 各村(居)应建立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双重预防机制检查管理工作制度,开展日常检查、督查和监管工作。各村(居)要配备1名专职监管员,供气站设立片区管理员、餐饮场所用气单位指定1名安全员,督促燃气企业、餐饮场所用气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和消除餐饮场所安全隐患。

2.建立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隐患抄告、停气处置等工作机制,推进双重预防机制落实,规范餐饮场所安全供气管理工作。3、各村(居)对排查出的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点,负责督促燃气用户整改到位。建立餐饮场所隐患点整治月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使用“黑气”或条形码信息不全的,可现场查扣问题气瓶。

(六)督查工作机制

 1.督查内容。(1)村(居)和相关部门对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监管是否履责,组织摸排登记和查处“黑气”工作是否到位;(2)各村(居)和相关部门对“黑气”店点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情况;(3)各村(居)和相关部门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情况的落实以及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工作任务情况;(4)各村居和相关部门对镇双重预防会议议定事项、转办(督办)单以及上级交办(转办)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5)村(居)和相关部门参加双重预防机制的人员工作作风情况。

 2.督查方法。按照分级管理原则,采取日常抽查与专项检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镇督查工作组适时对瓶装液化气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镇双重预防机制办公室工作联系制度等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对重点区域、重大案件实行督办制度。

 3.责任追究。对相关单位在燃气行业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管不力、责任不到位、办事拖拉、未能在限期内完成任务的,督查工作组提请上级对相关单位、责任人给予诫勉教育、通报批评、效能告诫等处理。

八、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2017年5月31日前完成)

镇双重预防机制领导小组和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依据本实施方案所列工作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抓紧组织推进,力争取得实效。

(二)开展试点,制定标准规范(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

1.开展试点工作(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镇双重预防机制领导小组和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加强指导和技术支持,组织力量帮助辖区内的燃气经营企业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试点建立双重预防机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实行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

2.制定制度规范(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镇双重预防机制领导小组和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根据国家和省级标准分行业细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规范,明确安全风险类别、评估分级的方法和依据,制定隐患排查清单,明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依据。

3.总结制定标准(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镇双重预防机制领导小组和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对燃气行业标杆企业的风险管控规范进行论证、评估、完善和提升,分行业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

(三)组织推广,全面实施(2018年7月份开始)

镇双重预防机制领导小组和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组织企业开展对标活动,推动企业健全完善内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对安全风险开展全面的排查、辨识、分级、建档、标识和管控,推动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九、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双重预防机制领导小组和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要将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要组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方法和步骤,落实责任部门,加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紧紧围绕遏制重特大事故,突出重点,抓住辨识管控重大风险、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两个关键,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各项标准、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舆论引导。镇双重预防机制领导小组和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重要意义、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推广一批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方面取得良好效果的先进典型,曝光一批重大隐患突出的燃气经营企业,为推进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

(三)强化督促检查。镇双重预防机制领导小组和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要加强对企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情况的督促检查,积极协调和组织专家力量,帮助和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把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情况纳入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加强检查指导、考核奖惩,对消极应付、工作落后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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