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8903-2500-2024-00008 文号 祥政〔2024〕66号
发布机构 祥谦镇 生成日期 2024-03-29
标题 祥谦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各村(居)委会、厂场、镇直有关部门、单位:为确保2024年清明祭扫活动有序进行,引导群众文明祭扫,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现将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倡导文明低碳祭扫,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场所安全。5 .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带动更多群众参与文明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积极培育绿色文明祭扫新风尚,使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逐步深入人心。负责本村(居)清明群众祭扫突发事件的有关处置工作。
索 引 号 FZ08903-2500-2024-00008
文号 祥政〔2024〕66号
发布机构 祥谦镇
生成日期 2024-03-29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祥谦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各村(居)委会、厂场、镇直有关部门、单位:为确保2024年清明祭扫活动有序进行,引导群众文明祭扫,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现将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倡导文明低碳祭扫,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场所安全。5 .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带动更多群众参与文明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积极培育绿色文明祭扫新风尚,使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逐步深入人心。负责本村(居)清明群众祭扫突发事件的有关处置工作。

祥谦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2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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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村(居)委会、厂场、镇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确保2024年清明祭扫活动有序进行,引导群众文明祭扫,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现将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倡导文明低碳祭扫,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场所安全,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文明有序。

二、工作要求

1.针对往年清明期间农村祭扫存在旧墓翻修、砍伐坟墓周边绿植等陋习,要组织力量分片包干,加大巡查频次和密度,对新建坟墓、翻修旧墓、砍伐绿植导致重新裸露坟墓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做到露头就打,形成震慑。

2.加强祭祀用火管理,严禁在林间、山地、墓前焚烧祭物,重点做好祭扫场所及周边的火源管控,劝导群众不得在墓位附近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烛冥纸,指导殡葬服务机构设置焚烧点集中、统一焚烧祭品。

3.在主要进山路口设卡检查,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劝导群众不携带火种上山祭扫,收缴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物品,严防山林火患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

4.积极推进文明、低碳、安全祭扫,提倡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络祭扫、踏青遥祭等方式缅怀故人。

5.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带动更多群众参与文明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积极培育绿色文明祭扫新风尚,使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逐步深入人心。

三、加强值守及应急处置

1.各村(居)、厂场要建立值班值守制度,结合各村实际成立安全保障领导小组,由村(居)主干亲自带班,每日安排村干部值班,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提高突发情况应对处理能力。

2.镇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组织领导及突发情况处置。

3.密切关注各祭扫场所现场情况和社会舆情动态,做好分析研判和提前预警工作,遇到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妥善处置。

4. 各村(居)、厂场及时梳理经验做法,并于4月8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镇社会事务办,由镇社会事务办负责汇总。

特此通知

 

附件:祥谦镇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及成员单位分工

 

 

  祥谦镇人民政府  

2024年329


附件:

祥谦镇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及成员单位分工

 

 长:池财俊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张榕政  镇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陈道淞  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陈碧武  祥谦派出所所长

蔡坤光  镇二级主任科员

        江崇焱  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员:    镇党政办主任

陈长平  祥谦派出所副所长

刘小勇  镇财政所所长

   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陈碧美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何发政  镇安监办主任

林光勇  镇林业站站长

   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

        陈豪英  祥谦卫生院院长

   祥谦国土所所长

   祥谦城管中队长

        潘旭峰  祥谦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办公室主任由陈碧美同志兼任。

1.镇文化站: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关爱家园、文明缅怀”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开展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宣传,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引导群众主动错峰祭扫,自愿选择非实地祭扫或延期祭扫。

2.镇城管中队:负责依法对占道经营冥纸、花圈等殡葬用品的行为进行查处;加大主要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冥币、祭品的治理力度。

3.祥谦卫生院:合理配备医疗救护车辆、医护人员,做好重点祭扫场所突发医疗应急救援工作。

4.镇社会事务办:负责清明节群众扫墓情况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5.祥谦派出所:制定交通疏导方案,做好交通疏导工作;维护祭扫现场治安秩序,及时处理因祭扫活动引发的各类案件。

6.祥谦市场监督管理所: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管理,负责依法查处无照生产、销售丧葬用品违法行为,规范丧葬用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

7.镇安监办: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

8.镇林业站:加强对毁林占地乱建坟墓的执法监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强森林防火检查,严格按森林防火指挥部制定的预案执行。

9.镇统战部门:加强对涉及骨灰存放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做好祭扫安全保障。

10.镇国土所:加大对违规占用耕地建坟的立案查处力度。

11.镇综治消防:对重点场所、部位进行重点监护,严格落实节日执勤制度,发生突然事件时,履行相关应急救援职责。

13.镇财政所:落实清明节宣传、安全保障等工作经费。

13.各村(居)、厂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本村(居)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应急预案,成立清明祭扫安全保障领导小组,确保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平稳有序,不发生火灾、重大交通事故、爆炸和因拥挤伤亡事故。做好本村(居)祭扫群众的宣传教育及疏导工作。负责本村(居)公共祭扫场所防火安全检查和烟花炮竹等火源的防控工作。负责本村(居)清明群众祭扫突发事件的有关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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