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8915-2500-2020-00011 文号 箬政〔2020〕53号
发布机构 小箬乡 生成日期 2020-03-20
标题 小箬乡人民政府关于补助殡葬服务费的请示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闽侯县人民政府:根据《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的通知》 (侯政办﹝ 2019 ﹞ 39号)文件精神,对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行免除。为推动小箬乡殡葬改革,推进坟墓整治,恳请县政府研究在闽清县殡仪馆火化的具有小箬乡户籍的去世村民按照(侯政办﹝ 2019 ﹞ 39号)文件规定的一次性免除殡葬服务费标准给予一次性殡葬补助1620元。小箬乡党政办公室2020年3月12日印发。
索 引 号 FZ08915-2500-2020-00011
文号 箬政〔2020〕53号
发布机构 小箬乡
生成日期 2020-03-20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小箬乡人民政府关于补助殡葬服务费的请示
内容概述 闽侯县人民政府:根据《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的通知》 (侯政办﹝ 2019 ﹞ 39号)文件精神,对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行免除。为推动小箬乡殡葬改革,推进坟墓整治,恳请县政府研究在闽清县殡仪馆火化的具有小箬乡户籍的去世村民按照(侯政办﹝ 2019 ﹞ 39号)文件规定的一次性免除殡葬服务费标准给予一次性殡葬补助1620元。小箬乡党政办公室2020年3月12日印发。

小箬乡人民政府关于补助殡葬服务费的请示

发布时间:2020-03-20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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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人民政府:

   根据《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的通知》(侯政办﹝2019﹞39号)文件精神,对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行免除。由于我乡距离闽清县殡仪馆比较近,距离闽侯县殡仪馆比较远,群众大多数按照就近原则到闽清县殡仪馆进行火化。为推动小箬乡殡葬改革,推进坟墓整治,恳请县政府研究在闽清县殡仪馆火化的具有小箬乡户籍的去世村民按照(侯政办﹝2019﹞39号)文件规定的一次性免除殡葬服务费标准给予一次性殡葬补助1620元。

妥否,请示复

(此页无正文)             

 

 

小箬乡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2    

 

(联系人:刘景涛;联系电话:13799359707

 

 

 

 

 

 

 

 

 

 

 

 

                                                           

  小箬乡党政办公室                     2020年3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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