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Z08907-0300-2018-00028 | 文号 | 竹政综〔2018〕407号 |
| 发布机构 | 竹岐乡 | 生成日期 | 2018-06-26 |
| 标题 | 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省、市、县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 ||
| 索 引 号 | FZ08907-0300-2018-00028 | ||
| 文号 | 竹政综〔2018〕407号 | ||
| 发布机构 | 竹岐乡 | ||
| 生成日期 | 2018-06-26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标题 | 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 ||
| 内容概述 |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省、市、县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 ||
各村、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省、市、县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维护社会安定。
二、整治重点
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者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栏、公告栏、电子显示屏、橱窗、板报、微信等多种形式,进行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违规停放以及超时充电等不规范使用和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教导群众不得使用无牌照、超标电动车。
(二)规范停放充电。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安置房等)同步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积极引导已投入使用的居民楼院等,利用现有居民区布局,合理规划建设电动自行车棚、车库和集中充电设施;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电动车库(棚)应采用不燃材料,并与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有条件的可配置简易喷水、干粉灭火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器材。
四、工作步骤
综合治理工作从即日起到2018年12月31日结束,分为两个步骤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2018年6月上旬)。各村、各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积极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深化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突出治理的范围、标准与要求。
(二)集中整治(即日起至2018年12月底)。
加强检查,防范未燃。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充电装置的线路敷设、电气配置、共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改,保证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安全。及时劝阻和制止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电动自行车进电梯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职责分工
(一)乡政府安委会是组织实施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制定有关标准规定,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推动落实我镇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二)各村、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
(三)综治办、派出所要加强宣传,并利用消防网格加强对各村、各个重点区域治理情况及时掌握,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同时派出所要加强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的整治,及时纠正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行为。市场所加强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的检查与治理。依法查处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的违法行为。
(四)中学、竹岐学区等其他单位、部门加强本单位、部门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深入开展行业领域内的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成立以乡党委综治副书记程章平为组长,综治办、派出所、安办、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办。各村切实加强工作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压实属地政府、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司其职,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依法加强督促、指导、监管工作,做到对电动车火灾防范的齐抓共管、综合整治,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三)严格督导问责。各村要加强本村范围内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综合协调,确保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地区,乡政府将适时派出工作组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村和企业,将予以通报批评。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情报送。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基础台账,不断加强电动车火灾防控工作。各村各部门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经验做法。
竹岐乡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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