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8907-3000-2023-00016 文号 竹委〔2023〕50号
发布机构 竹岐乡 生成日期 2023-08-05
标题 竹岐乡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根据闽侯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8月10日至9月25日,县委巡察一组对竹岐乡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3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索 引 号 FZ08907-3000-2023-00016
文号 竹委〔2023〕50号
发布机构 竹岐乡
生成日期 2023-08-05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竹岐乡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内容概述 根据闽侯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8月10日至9月25日,县委巡察一组对竹岐乡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3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竹岐乡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8-07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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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闽侯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8月10日至9月25日,县委巡察一组对竹岐乡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3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从严从实落实整改政治责任

竹岐乡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县委部署和县委巡察一组的反馈意见要求,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重中之重工作来抓。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乡党委立即成立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书记李必伟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乡长张华鹏、副书记郑秋化担任,成员由三套班子成员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鑫同志兼任。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

(二)压实责任,立行立改。37日,竹岐乡召开党委会,提出要紧紧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认真研究部署,迅速传达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针对巡察意见,乡党委逐条讨论,深刻分析,制定下发《竹岐乡党委关于县委巡察一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工作方案》(竹委〔202322号),对16个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时效,确保整改到位。

(三)建章立制,注重长效。整改过程中及整改结束后,定期开展“回头看”。牢固树立乡党委的核心意识,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担当作为意识。坚决执行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完善党委议事制度,规范行使党委决策权;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和民生基础设施建设。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理论学习流于形式,没有做到真学、真懂、真用,如2022年竹岐乡党委中心组安排6月自学“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实践价值”,多数班子成员学习心得内容雷同,没有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做到学思践悟。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强化理论学习,修订完善《竹岐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计划开展每月一主题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截至目前,开展集中学习5次,研讨2次。二是制定印发《竹岐乡领导干部述学、评学、考学制度》、《2023年学习计划》,进一步明确学习任务和学习要求,通过理论研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思想自觉和理论自觉。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还有短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竹岐乡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重视不够。汶洲村、苏洋村安置房竣工验收均已完成,群众回迁诉求强烈,但回迁时间迟迟未定;竹岐乡农村饮用水提升改造工程是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共涉及20个行政村,已于2020年11月全面完工,但目前仍有13个行政村未完成验收,9个行政村设施未投入使用,部分群众饮水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视,自觉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聚焦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医疗、托育、住房、养老等领域突出问题,完善解决民生问题的制度机制,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好事。二是在督促坤鸿公司尽快完成汶洲村、苏洋村安置房综合验收等一系列工作的同时,将存在的问题向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反馈,并密切配合县直职能部门做好安置房回迁前的各项督促准备工作;三是邀请县水利局对我乡18个行政村进行验收工作,余下2个行政村我乡计划分2次进行验收,并督促施工单位尽快整改,加快供水厂投入使用进度。

2.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还有不足。

1)贯彻落实省委“三提三效”行动还需进一步压实。竹岐乡共有“六个一”项目10个,其中4个项目存在报批手续慢、项目规划不成熟等问题,竹岐乡在协调推进重点难点问题上解决措施还不够有力,态度还不够坚决。如高洲河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应急清淤工程还处于前期报批阶段,难以满足片区应急防洪排涝需求。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以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为抓手,深入学习领会省委“三提三效”行动的战略意图和现实意义,切实把省委、市委以及县委的部署要求贯彻落实到抓好各项工作的具体行动,坚决有力的协调推进重点难点问题解决。二是高洲河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工程分两段实施,第一段名称为“闽侯县竹岐乡高洲湖清淤整治”,已于2022年7月竣工验收,现督促施工单位尽快完善结算审核等内页资料。第二段名称为“闽侯县竹岐乡高洲河清淤疏浚整治”,目前已委托福建省建江水利水电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对高洲河片区进行河道岸线和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调整修编,并报县政府审批。待审批后,我乡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高州河河道进行疏浚,满足应急防洪排涝需求。

2)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措施不够有力。竹岐乡政府未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放、居民楼房前屋后杂物乱堆放和店铺占道经营等问题进行有效监管,导致此类乱象反复出现,屡禁不止。2022年县处级领导夜巡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也曾多次指出该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调整充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2023年竹岐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深化“六提升·助创城”攻坚行动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人,压紧责任落实。二是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动整治工作落实;加强一线督查,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到位。三是坚持标本兼治,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放、居民楼房前屋后杂物乱堆放和店铺占道经营等问题的攻坚整治力度,切实巩固整治成效,严防问题反弹。

(3)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不到位。《闽侯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对无法提供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的房屋不得准予其用作经营,目前竹岐乡有经营性自建房219栋,仅1栋房屋完成安全鉴定。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召开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明确包村领导、包村工作队、网格区长、网格片长、网格员具体任务,根据《福建省经营性自建房挂牌巡检实施细则》及县住建局相关会议精神,完善各级网格员开设房屋排查相关帐号,由房屋巡检人通过“闽政通”上传经营性自建房挂牌照片,对全乡219栋经营性自建房进行挂牌巡检。二是严格落实经营性自建房月巡检制度,充分依托“小团队、细网格”社会治理体系,以村为单位每月负责对辖区内所有经营性自建房进行巡检,以巡检情况在“房屋结构安全月检牌”上粘贴绿、黄、红三种颜色标识。三是注重建章立制,推动长效常治。聚焦责任落实、安全鉴定、分类整治等环节,边整治边总结,边实践边建章立制,着力探索构建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4)散乱污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回潮反弹。竹岐乡政府未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出现散乱污企业(场所)反弹现象。抽查走访发现,部分已采取关停取缔措施的散乱污企业(场所)仍在生产经营中,如榕西村中档96-3号鑫源石材加工厂、竹岐街302号陈建铁件加工厂。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竹岐街302号陈建铁件加工厂生产设备己搬离清空,不具备生产加工条件,现当作临时仓库使用,己按规定整治到位。榕西村中埕96-3号鑫源石材加工厂生产设备己搬离清空,己按规定整治到位。同时举一反三,制定《竹岐乡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责任人等,落实长效机制,对全乡散乱污企业进行回头看,防止回潮反弹。二是加强宣传引导促监督。通过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加强警示教育,不断提高乡村干部对“散乱污”企业清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微信群、“村村通”广播等形式,发动群众对“散乱污”企业进行监督,提高群众环保意识,核查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有无回潮反弹现象。

3.乡村振兴工作还需进一步发力。

1)项目生成不科学。项目存在碎片化、小规模化,导致专项资金用不了、预算核减多,2020年、2021年、2022年上半年项目资金支出率在全县乡镇同期支出中均处于最后一名。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2023年从严审核乡村振兴新项目,确保项目科学,实施有效,避免出现碎片化、小规模化的项目;2022年底我乡项目资金支出率已经进入前三名。

(2)基础设施项目推进缓慢。竹岐乡竹赤线(原113县道)罗洋村车坑路口至叶洋村部公路改建项目开工时间为2021年9月,计划竣工时间为2022年4月,截至巡察结束,仅完成工程量的65%。实地走访发现该项目处于停工状态,造成前山、天台等片区群众交通不便。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广泛调查项目,深入分析项目推进缓慢原因。二是竹岐乡竹赤线(原113县道)罗洋村车坑路口至叶洋村部公路改建项目因施工单位以建设资金拨付不到位为由多次停工,导致工程延期。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多次召集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人员召开项目推进会。深入分析项目推进缓慢原因,同时制订项目推进迟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任务完成时限。三是落实督查专员,建立工作台账。对整改事项实行每周专项跟踪督查,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督促问题整改落实,确保基础设施项目推进缓慢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4.社会治理有待加强。

1)“小团队、细网格”未充分发挥作用。竹岐乡党委对下辖村级党组织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不足,部分村居网格员形同虚设,存在网格员对自身职责不了解,对辖区情况底数不清情况,如竹西村、春风村开展日常工作未建档归档,榕中村、山洋村“小团队、细网格”名册中多名户主联系电话相同。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竹岐乡党委高度重视“小团队、细网格”社会治理体系工作,结合“无疫小区”创建工作,立即成立由党建、建设、民政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按照县委统一部署,狠抓落实。画好网格图,做到精准到房,按照“横到边、纵到底”区域全覆盖原则,对市勘测院发回的落图,全乡共划分23个区,151片,679队,79个行业网格主体,选优配齐三级网格长,组建“疫情时”八大组,“平时”六大员,目前各村已配齐“队”网格长,全乡“一表三图”已提交组织部审核审定;二是加强培训,召开专题会,部署“小团队细网格”工作,指导网格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村主干网格工作责任与意识;三是强化监督考核,与纪委配合,结合“无疫小区”创建工作,定期开展指导督促。四是做好临聘编外人员纳入网格队伍工作,已将全乡48名临聘协管人员纳入“小团队细网格”担任片长。

2)“两违”整治落实不够到位。2022年4月,竹岐乡未上报一座30㎡违法建设至两违APP平台,被县治违办认定为瞒报漏报,并因推迟报送该问题相关责任人名单,被县效能办效能预警。2022年6月群众信访举报反映苏洋村国贸上江原墅有违法建筑,在相关部门核查情况属实后,竹岐乡仍敷衍推诿,截至巡察结束仍未对其依法整治。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找准宣传主战场,充分运用多种宣传形式,持续做好两违整治的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广泛宣传严格遏制新增、切实整改到位的工作要求,确保宣传进村入户,法理深入民心。二是召开部署会,强调各村扛起属地管理责任,加快推进整治,落实“零容忍”要求,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全力攻坚“两违”整治任务,不折不扣实现“双清零”目标,同时加强常态化动态巡查管控,避免陷入违规建筑建成后再来强拆的被动局面,确保“两违”“零增长”。三是竹西村湖头肖绍宽户、竹岐乡国贸上江原墅违法建筑均已拆除。

(3)“信访维稳不够有力。竹岐乡信访化解工作能力不足,百日攻坚期间省访3人6次。如榕西村村民林某因征地补偿问题多次到省访,榕西村村民陈某对村干部工作作风散漫、工程项目虚构、村财信息未及时公开等多项问题到省访。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层层排查,妥善处置,超前做好防范工作,及时调查核实处理上访、信访案件,及时报结。二是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受理部门和信访当事人的沟通,预防出现重复上访和缠访,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的跟踪督办工作。三是加快办理信访问题的速度与质量,要加大信访督办力度,及时跟踪信访件的办结情况,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按交办的规定时间办结相关信访案件,使人民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四是进一步做好引导依法信访工作,引导群众依法进行信访活动。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2021年竹岐乡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未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列入工作责任范畴;竹岐乡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中,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未查摆意识形态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制定《竹岐乡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完善方案内容,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列入工作责任范畴,压紧责任落实。2023年,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全面推进宣传各项工作,组织开展基层理论宣讲22场,重大主题宣传3次。二是针对未查摆意识形态问题的2位党员领导干部通过集中学习研讨,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结合工作做了自我查摆,在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予以补充。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作风建设还有待加强。

1)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审批存在“体外循环”。2021年11月以来,竹岐乡群众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审批材料未通过便民服务中心统一接收办理,而是由群众向各职能部门申请办理,审批手续“体外循环”导致“最多跑一次”、“一次性告知”等便民政策没有得到有效落实。村镇规划站等职能部门“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欠缺,在建房设计等简单手续上指导不足,导致群众申请建房时多头多次跑,群众的正常建房需求未得到及时满足。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流程,审批材料通过便民服务中心统一接收办理,有效落实“最多跑一次”、“一次性告知”等便民政策,满足群众建房需求。二是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着力解决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存在的问题,提升职能部门“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在农房审批过程中跟建房户认真沟通指导,2023年已指导11户农房建设设计等工作,有效满足群众正常建房需求。

(2)部分租金未及时收缴。2014年至2021年,福州金水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累计拖欠乡政府金水湖湖面租金113.56万元,乡政府缺乏有效措施,至今未收回。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我乡于2023年4月21日已向闽侯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相关材料已受理。福州金水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也未向我方缴纳2022年至今租金,后续我乡将密切关注租金收缴事宜,适时启动追讨程序。二是加强对机关干部的培训,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履行为民服务宗旨。

2.执行财经制度不够严格。

1)办公用品采购程序不规范。2021年自行购买打印机、空调等物品,未按规定通过政府采购,共计15笔7.60万元。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当时因相关部门急用且单项金额略低于政府采购价,未按规定通过政府采购。我乡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召开以案促改专题会议,确促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规范办公用品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购买,现我乡办公用品均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购买。

2)差旅费超标准报销。2021年5月,2名乡政府工作人员出差未按规定乘坐动车二等座而乘坐一等座,超标准报销742元。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2名工作人员于2022年9月23日把超支部分742元退回竹岐乡财政所账户。二是对2名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完善监管处理制度。三是开展集中学习和培训,通过财务报销违规案例,剖析违规的事实和根源,吸取教训和总结经验,违规违纪必追责、问责,起到震慑作用,促使全体机关干部多学习多掌握财务法规和制度,切实规范各项财务报销行为。

3.工程管理不规范。

1)项目肢解招标。竹岐乡政府肢解项目,规避进入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包交易。如榕西村安置地地块临时工棚项目、榕西村中埕停车场地块临时工棚项目均在2020年12月24日在乡招标中心采取简易招投标方式进行招标,中标价均为43.83万元,且中标单位为同一家;2018年11月至2019年7月,短期内对原春风小学进行两次修缮,作为闽侯二桥项目春风村高龄老人临时过渡房,招标价分别为46.73万元、39.01万元,由乡招标中心采取简易招投标方式,中标单位为同一家。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针对该项问题,我乡组织各职能部门培训工程管理,规范组织招投标工作,现我乡项目招投标按照规范进行,不在出现类似问题

2)工程预结算程序不规范。闽侯二桥项目征迁春风村高龄老人临时过渡房修缮工程预结算均超过50万元,竹岐乡未按规定送县审计服务中心审核,而是直接委托第三方公司审核。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当时经办人员认为预算编制为52.4995万元,审核后造价就会低于50万元,加上时间紧,就采取了直接委托方式。我乡组织各职能部门进行专题培训,通过以案促改方式规范工程预结算程序,现我乡工程预结算程序均按规范进行。

3)履约保证金延迟缴纳。竹岐乡未按合同规定向项目中标方催缴履约保证金,导致部分项目履约保证金未缴纳或延迟缴纳。如闽侯二桥(春风村)项目旧房屋拆除施工单位于2018年12月中标,直至工程结束,未见缴纳履约保证金20万元;叶洋村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于2020年12月中标,直至2021年2月才缴纳履约保证金。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闽侯二桥(春风村)项目旧房拆除于2018年12月中标,因当时工程管理人员不熟悉工程管理相关规定,未及时催促施工方缴纳履约保证金20万元,现该旧房拆除施工已完成,无法要求施工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为进一步做好今后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我乡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培训工程项目管理相关知识,要求各项目负责人按合同约定,及时督促中标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现我乡各个项目中标方均按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者提供保函。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领导班子干事创业精气神有待提高。

1)班子争先意识弱化,落实工作的质效离上级要求还有差距。在2019、2020、2021年度对各乡镇绩效管理考评中,连续三年指标体系考核总分处于平原区方阵后三名。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针对部分班子成员干劲不足、不敢担当等问题,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契机,以开展警示教育为促动,教育干部深入查找自身是否存在上述问题,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进行认认真真整改。激发干事创业潜能。二是深入查找和解决队伍中存在的争先不足、畏缩不前、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剖析改进。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鼓舞士气,触发内在动力,建设敢闯敢试、敢于碰硬、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优秀队伍。三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从基层实践中寻找对策、汲取智慧。

2)服务大局的意识不够主动,存在一定的本位思想,如县政府2022年第14次城建会专题会议要求各乡镇报送“九个一批”综合提升项目,但竹岐乡以县级相关部门没有配套资金为由,未报送相关项目。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牵头相关部门重新梳理未报送的“九个一批”综合提升项目,上报特色水镇:闽越水镇一期、美化一批城市景观:闽侯二桥竹岐段周边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口袋公园:元格村孝道文化公园、活化利用古厝:溪南里半日休闲民宿。二是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公仆意识,提高思想觉悟,把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三是加强服务大局的意识,自觉从大局看问题,把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定位、紧紧围绕中心,齐心协力推进竹岐乡各项工作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有力。

1履行监督责任还有不足。对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够到位,党纪教育成效不明显,对党员干部遵守党纪国法教育、监督不够有力,如原班子成员王某因醉驾被开除公职、党籍,乡纪委未发挥典型案例教育警示作用,仍存在多名干部酒驾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加强理论学习。通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提高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二是强化教育引导。组织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提高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2023年已召开警示教育会议5次,通报关于党员干部违规借贷、酒驾醉驾等典型案例以及乡个别干部违纪有关问题,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三是及时提醒纠偏。发现党员干部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提醒,做到常教育、常提醒、常监督,坚持从严要求,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3.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递减。

1)助推村级党组织履职尽责不到位。竹岐乡党委对村级党组织履职未能充分发挥指导、监管作用。部分村级党组织未能严格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如罗洋村未严格执行县疫情防控要求,存在60岁以上人群第一剂疫苗接种情况台账不清晰问题。

整改措施:整改完成。进一步加强村干部队伍管理,按照《闽侯县村(社区)干部绩效管理办法》,对各基层党组织印发通知要求,规范日常管理,严格工作管理,强化绩效考核,加强动态调整,激励村干部履职尽责,积极作为。

(2)村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竹岐乡政府未充分发挥监管作用,未建立村务公开目录,制定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和公开程序等制度,部分村存在以财务公开代替村务公开,村务公开内容不全面、公布时间不及时等问题。如白龙村只公布《收支明细公开表》,未公布《收支情况表》,白龙村、竹岐村、元格村两个月才公布一次村务财务信息。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严格按照要求,建立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和监督制度。二是制定村级财务公开内容:村级货币资金情况表;村级货币资金收支明细公开表,公开时间为每月20号,每月村财务报账一次,打印报表进行公开。三是坚持和加强党对村务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程序及内容,促使村务公开工作立体化、阳光化,推动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切实保障村民合法权益,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3)“三资”监管不到位。竹岐乡经管站未充分发挥审核把关作用,个别村委会履职过程中出现报销不规范、支出不合理等问题。如榕东村2021年部分人员清明节防火值班工作餐费重复报销;南洋村2022年4月使用一张金额为1825元的发票原件、复印件重复报销疫情防控物资费用;大部分村固定资产账列有电脑和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但存在大额打印费支出。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加强“三资”监管,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审核把关作用。二是加强监督村级财务管理,南洋村重复报销疫情防控物资费用,已经退还村委会银行账户;榕东村2021年部分人员清明节防火值班工作餐费重复报销问题已整改到位。三是加强村干部的业务能力,提升村干部对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使用能力,加大办公设备的使用率,严格控制大额复印费,降低各种打印费的支出。

4)个别村主干规矩意识不强。汶洲村骨灰楼主体项目于2021年11月完成验收,建设投资160多万元,但该项目位于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属于违规建筑,2021年12月被拆除,造成集体资产损失。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汶洲村骨灰楼于2021年12月15日拆除完毕并复垦原状。二是进一步加强村主干的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理论修养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三是组织培训,提高村主干工作水平,增强敬畏意识和底线意识,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5)对村级党组织党建工作检查、指导虚化。未制定党建督查检查详细工作方案,发现的大部分问题表述不够清晰,指导性不强,各村党支部仍然存在组织生活召开不规范、“三会一课”执行不严格等问题,如榕东村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未开展相互批评;汶洲村未召开2022年第二季度党员大会。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突出规范提升,夯实基础党建基础。针对党支部组织生活召开不规范,“三会一课”执行不严格等问题,聚焦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时限要求,抓整改提升,通过指导,抽查,通报,考核,推动基层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严格落实好“三会一课”等制度。榕东村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因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未及时记录党员相互批评,现已及时补充记录,汶洲村因疫情期间党员不方便聚集,未及时召开2022年度第二季度党员大会,已做出说明,并于2022年9月补开党员大会。

4.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格。

未落实村党组织书记“一村一档”档案建立。村级党组织“一村一档”未及时更新。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和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要求,各乡镇应建立村党组织书记“一村一档”档案,但竹岐乡未能提供2021年9月村级换届后的“一肩挑”书记档案。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和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已按文件通知要求,建立竹岐乡各村“一肩挑”书记档案。

5.机关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

机关支部未按党章规定进行选举增补。机关党建有所弱化,2021年竹岐乡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因部分支委长期病假、退休等原因造成支部委员在任期内出现空缺,2021年机关支部未按党章规定进行选举增补。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乡机关支部针对该项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整改,按照规范程序进行选举增补,并依照党章规定完善机关支部各类材料。

6.保密工作开展不到位。

1)保密审查制度执行不严格。未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未对部分涉密人员开展保密审查工作。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规定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二是对部分涉密人员开展保密审查工作,有重点地加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保密意识和法制观念,使涉密人员更好地做好保密工作。三是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月系列活动,倡导全体机关干部紧绷保密之弦,共筑保密防线。

2)涉密文件管理不规范。涉密文件收文簿传阅单保密要素不齐全。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加强涉密文件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涉密文件管理和利用工作制度,规范文件运行流程。二的按照规定要求完善涉密文件收文簿传阅单的保密要素,从根本上堵住泄密源头。三是加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机关干部保密意识和法制观念。

3)计算机管理不规范。登记名为“文印室-张某”和“江某”的互联网计算机上违规存储《福建省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名单》秘密级涉密文件1份;使用互联网计算机存储处理工作秘密;互联网、涉密计算机未粘贴保密表示及保密警示提醒。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定期组织培训,增强机关干部的保密意识和法制观念。二是规范管理计算机,定期组织自查,杜绝在互联网计算机上操作储存涉密文件。三是在互联网、涉密计算机上粘贴保密表示及保密警示提醒。

(四)落实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力。

“三公”经费科目列支错误。2018年巡察竹岐乡党委报告提出存在“三公”经费上报不实的问题,本次巡察发现仍有“三公”经费科目列支错误的问题,如:2021年公务接待费2.08万元未列支在公务接待费科目中,而是列支在“其他应付款”-林业站经费、环卫经费等科目,无法真实反映“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情况。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林业站和环卫所等部门有专项工作经费,部门各项开支均在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二是加强思想教育,开展法制与廉政教育,增强广大干部公共服务意识。三是建立健全相应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体系,让“三公”经费在管理制度体系约束下进行合理控制,让所有的“三公”经费管理有规矩可循。

2.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不力。

污水支管铺设项目代建管理费仍余28.26万元未收回。2020年《闽侯县审计局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费的审计意见》提出闽侯县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竹岐乡污水支管铺设项目代建单位,根据决算财审核算竹岐乡应支付代建管理费89.18万元,2019年竹岐乡已支付129.15万元,超额支付39.37万元,截止巡察结束,仅退回代建管理费11.71万元,仍余28.26万元未收回。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督促代建单位闽侯县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先行退回多拨付的代建管理费,水务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退回代建费28.26万元。二是严格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健全联动整改督查机制,推进“清单+闭环”管理模式。

三、需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巡察反馈问题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我乡将进一步落实巡察整改要求,针对尚在整改的问题,具体推进整改工作措施,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的同时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效,持续推进巡察整改长效化。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还有短板的问题。

1.汶洲安置房项目前期只是完成单体竣工验收,2022年11月我乡在督促该项目土地核验和规划核实过程中发现绿化带未进行综合评审验收,需整改后移交市政部门。经县、乡两级适时督促,2023年2月14日刘钟副县长组织会审、县直相关职能部门综合评审,验收通过。下一步,我乡将积极配合规划核实和土地核验督,完成后进行房屋实测面积核对及总登等工作,待条件成熟后,组织被征收户开展回迁工作。

2.苏洋安置房目前房建部门按照合同规定已基本建设完毕,并适时通过县直职能部门组织的单体验收。因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交地不完整及公共设施未建设等原因,导致存在很多规划建设项目不能完成,无法进行土地核验和规划核实等相关验收工作。我乡已将该项目存在的问题向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反馈,下一步,我乡将密切配合县直职能部门做好安置房回迁前的各项督促准备工作。

3.2022年4月28日至今,我乡邀请县水利局对我乡18个行政村开展验收工作,余下2个行政村我乡计划分2次进行验收。下一步,我乡将督促施工单位尽快整改,组织验收工作,加快供水厂投入使用进度。

二是贯彻落实省委“三提三效”行动还需进一步压实的问题。高洲河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工程分两段实施,第一段名称为“闽侯县竹岐乡高洲湖清淤整治”于2022年7月竣工验收,现督促施工单位尽快完善结算审核等内页资料。第二段名称为“闽侯县竹岐乡高洲河清淤疏浚整治”,目前已委托福建省建江水利水电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对高洲河片区进行河道岸线和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调整修编,并报县政府审批。待审批后,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高州河河道进行疏浚。下一步,我乡将持续开展闽江河道竹岐段(甘竹大桥至苏洋)岸滩整治修复工作,定期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妨碍行洪的建筑物、农作物等进行清理,满足应急防洪排涝需求。

三是基础设施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竹赤线(原113县道)罗洋村车坑路口至叶洋村部公路改建项目前期因施工单位以建设资金拨付不到位为由多次停工,导致工程延期。5月来,县交通局及乡政府两方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筹集资金,多次与施工单位沟通协调后,于5月11日开始已经全线施工。按照倒排工期,预计6月中旬完成水稳、护栏项目,7月主体项目全部完工。下一步,我乡将督促施工方认真落实后勤保障工作,避免因材料、人力或其它原因对项目进度造成影响。

四是部分租金未及时收缴的问题。金水湖湖面租金问题,2022年3月2日,经乡三套班子研究决定由竹岐经济开发公司启动司法程序,截至目前,金水湖公司尚未履行法院判决。我乡已委托律师提请法院强制执行。下一步,我乡将加强对租赁者的管理,对租赁者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对租赁者的资信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估,确保租赁者具有足够的能力按时缴纳租金。同时定期检查租赁者的财务状况,及时发现租赁者的财务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启动催缴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2996027;通信地址:闽侯县竹岐乡竹岐街151号;电子邮箱912101367@qq.com

 

 

中共竹岐乡委员会

202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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