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慧文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5-09-10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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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19)闽侯县不动产证明第0028231

郭慧文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50121009011GB00014F00010062

上街镇乌龙江北大道1号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A区(现:旗山高校教师公寓)A13#楼1002单元

 

 

    公告单位:闽侯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5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