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020900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 年3月 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91-22989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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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宗地四至 |
不动产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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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陈月俤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闽侯县大湖乡大湖村大湖街108号 |
东:共墙邻林君飞 南:本墙邻菜地 西:共墙邻严为彬 北:本墙邻水泥路 |
宗地面积:50平方米/建筑面积:111.63平方米 |
住宅 |
划拨 |
公告单位: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0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