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友辉 因 买 受 曾美珍 的农村个人住宅,申请将坐落于闽侯县南屿镇六十份村六十份56号不动产进行转移登记,该不动产权证号:侯集用(2015)第257968号、侯房权证(H)字第1507715号,系 曾美珍 个人财产。本登记机构根据申请人 曾友辉 提供的证明材料,拟确认上述不动产产权全部转移给 曾友辉,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对本次转移登记有异议者请在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6年 3 月 6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闽侯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西大道55号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591-22989787)提出。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 2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