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6 年 4 月 7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22989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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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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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建省闽侯县青口东台茶业有限公司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闽侯县青口镇东台村西厝150号 |
用地面积:4100m2 建筑总面积 1663.09m2 |
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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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3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