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琪 唐雁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6-03-2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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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24)闽侯县(G)不动产证明第9004572号

康琪,

  唐雁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50199009016GB10109F00040019

上街镇广兴路9号湖畔公馆3#楼501单元

 

 

    公告单位:闽侯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6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