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秀华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6-03-23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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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侯房预YR字第1605048

张秀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50199011016GB00005F00030200

闽侯县南屿镇乌龙江南大道39号三盛托斯卡纳小区二期总部经济园区住宅及SOHOsohoS2#soho办公1021

 

 

    公告单位:闽侯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6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