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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婧、王健、陈梅龙 因保管不善,将 侯房权证H字第0710748号、侯房H共字第0710749号、侯房H共字第0710750号房屋所有权证书、侯国用(2008)第19240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书遗失(灭失),现其中陈婧、王健已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由其父亲、配偶陈梅龙代为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婧、王健、陈梅龙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