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通APP
林秀芳 因保管不善,将 侯房权证H字第1207460号 房屋所有权证书、侯国用(2012)第22601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秀芳
2026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