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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闽(2020)闽侯县不动产证明第0036707号
李肖燕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50121005020GB00052F00020022
甘蔗街道墩园洲路8号半岛一品城2#楼5层502办公
公告单位:闽侯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6年0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