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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力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座落
备注
1
闽(2018)闽侯县不动产证明第0050683号
陈璐婕
补发
350199011011GB00001F00070114
南屿镇尧溪路6号阳光城丽景湾(现:阳光城丽景湾花园)6#楼1905单元
公告单位: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 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