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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瑞焰因保管不善,将 闽(2020)闽侯县不动产权第0009095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产权人刘瑞焰已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由其儿子刘光涛代为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瑞焰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