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昌琴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6-11-05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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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闽(2019)闽侯县不动产证明第0011732号

王昌琴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50199011015GB00007F00040096

南屿镇乌龙江南大道81号福晟印江南(现:福晟印江南小区)5#楼1901单元

 

 


    公告单位:闽侯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