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前期物业招标备案收件材料指南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1-11-23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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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侯前期物业招标备案收件材料指南

 

事项名称

前期物业招标备案

办理单位

闽侯县房地产管理所

法律依据

1、《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建住房[2003]130号) 

2、《福建省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闽建房[2004]147号)

3、《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榕房物[2007]1183号) 

办理程序

1、受理初审:申请人把申请资料送交县行政服务中心房管所窗口,窗口收件人对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对,并根据核对结果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2、审核:审核人对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要求的上报审批,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退件并说明理由;

3、审批办结。

申报对象

申请前期物业招标备案的企业

申报材料

1、福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备案表(一式两份)

2、建设项目立项批文;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规划核准总平面图;

5、开发建设单位营业执照;

6、开发建设单位资质证书;

7、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8、招标文件;

9、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

备注:第28项提交的材料可为复印件(需加盖招标人公章),同时需提交其相应的原件进行核对。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科室)

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房地产管理所窗口

办理地址

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G层房地产管理所窗口

公交站点:行政服务中心 公交路线:602517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时制: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非夏时制: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

 

投诉电话

0591-220600250591-2206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