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闽侯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行政处罚信息 |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 | 行政相对人单位地址 | 处罚事由 | 执法依据 | 处罚结果 | 救济渠道 |
| (侯)文综罚字〔2025〕5号 | 闽侯县上街梅豪汇足浴店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禁止营业的时间内营业一案 | 闽侯县上街梅豪汇足浴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121MABRE4HW96) |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国宾大道350号梅园上街商业广场1号楼4F | 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禁止营业的时间内营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码:FZ01WH-CF-0011) | 警告 |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闽侯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