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行政处罚信息(侯)文综罚字〔2026〕5号

来源:闽侯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 2026-06-30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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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行政相对人 行政相对人单位地址 处罚事由 执法依据 处罚结果 救济渠道
(侯)文综罚字〔2026〕5号 杨亨荣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杨亨荣(身份证号:350121*********23X) 闽侯县荆溪镇港头村横岐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六十一条、《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码:FZ01WH-CF-0551) 没收违法所得2498.25元,并处一万元罚款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闽侯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