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闽侯县第二批公益性岗位(A类)招聘公告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5-11-26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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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夯实公共就业服务基础,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夯实就业服务基础的通知》(榕人社就〔2022〕15号)、《福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榕人社就〔2014〕6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福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0〕81号)等文件要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县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公益性岗位(A类)人员12名。(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福州市户籍;

  2.持有效的《就业创业证》且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可报名,报名人员已实施三级就业帮扶,仍未被市场渠道吸纳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聘任条件,方可参加后续计算机操作测试及面试;

  3.具备操作计算机录入文字表格能力,有较强的沟通与语言表达能力;

  4.满足岗位所需的学历层次;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退役军人、随军家属。

  三、岗位薪酬待遇及管理

  1.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为3706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

  2.公益性岗位新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与正式录用后待遇标准相同。

  3.通过考核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期限为: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在闽侯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日—12月12日(正常工作日8:30-11:30,15:00-17:00)

  2.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劳动保障平台根据招聘要求,积极动员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前往闽侯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现场报名。

  闽侯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报名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3号滨江商务中心105室;咨询电话:0591-62091911。

  3.提交材料①《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一式两份(须本人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工作服务站和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盖章)、②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③《就业创业证》(第2、3、6、7页)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④户口簿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大专及以上学历者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⑤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两张;以上所有材料原件现场核查后退还。

  办理《就业创业证》具体事宜可联系就业服务窗口咨询,电话:0591-22060967。 

  4.资格审查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负责对报名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计算机操作测试及面试

  1.经审核后,县人社局根据公益性岗位数量及报名人员情况,负责组织对报名本县公益性岗位的人员进行计算机操作测试、面试等考务工作。

  2.计算机基本操作考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由闽侯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3.计算机操作测试、面试两项考试中,计算机基本操作考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人员的录取按面试考试和计算机考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

  (四)聘用公示

  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其他

  核查资料包括:1.对报名人员的就业困难人员或零就业家庭人员的身份核查;2.报名人员是否在企业参保;3.报名人员是否存在注册工商营业执照、法人等信息。如在核查中发现上述问题则取消资格。

  附件:1.闽侯县2025年第二批公益性岗位(A类)岗位信息表

  2.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

  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