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侯县2020年农村贫困群体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
《闽侯县2020年农村贫困群体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
闽侯县2020年农村贫困群体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县党委和政府工作部署,按照《福建省农村危房改造“十三五”专项规划》、《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排查工作的通知》、《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建村〔2020〕9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0年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含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的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和其他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实现农村4类重点对象和其他贫困户(以下简称“农村贫困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特制订《闽侯县2020年农村贫困群体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兜底解决新增贫困群体危房改造任务
各乡镇(街道)对2020年核查新增的农村贫困群体危房改造对象,且选择采用“危房改造方式”的,应全部纳入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并由县财政兜底解决,确保2020年6月底前实现农村贫困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
(二)明确时间、进度
第一阶段:集中摸排、申报工作(2020年3月31日前)。
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为摸排核查工作的责任主体,对农村贫困群体住房安全开展摸排工作,通过乡镇(街道)摸排结果疑似C、D级危房的,由所在乡镇(街道)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机构鉴定对疑似的危房进行房屋安全认定。确实符合危房补助对象的,由所在乡镇(街道)填写《闽侯县2020年农村贫困群体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申报台帐》(附件1)及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县住建局,县住建局会同县扶贫办、民政局、军人事务局、残联等部门进行联审。
第二阶段:实施危房改造(2020年4月-5月)
农村贫困群体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县级审核通过后,所在乡镇(街道)应立即督促户主着手实施危房改造,乡镇(街道)要承担起帮助危改户联系合格的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责任;期间乡镇(街道)村镇建设管理人员要做到督促、指导工作,于5月底前房屋改造竣工。
第三阶段:组织危房改造验收(2020年6月30日前)
按照“竣工一户,验收一户”的原则,在房屋改造竣工后由所在乡镇(街道)政府负责委托有房屋鉴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逐户进行住房安全性评定;评定合格后,县住建局和乡镇政府要逐户指导农户验收。
二、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
本着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要求,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实施对象和补助对象必须是居住在C级、D级危房中的“4类重点对象”及其他贫困农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贫困线1.5倍,含符合条件的贫困留守儿童家庭、贫困计生家庭等)。
(二)补助标准
1.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加大补助标准,帮助特困户解决好危房改造中存在资金自筹难问题。
2.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统一各类型贫困对象补助标准(对照2019年补助标准),改造方式分为修缮、重建两种;补助标准为修缮每户30000元、重建每户45000元,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列支。
3.对于个别经济上特别困难的贫困对象,其危房改造预算费用超过补助标准金额的,由贫困对象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街道)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适当增加补助金额;增加的补助费用由乡镇(街道)财政承担。
4.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自2016年起,“农村危房改造”与“造福工程”分开管理,分别实施,不能同时享受两种补助。
三、强化资金监管
按照《福建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补助资金应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或变相使用。
县住建局、财政局要按照工作职能分工,履行对应职责;其中,县住建局定期将核定的补助对象及补助金额报送县财政局,及时将核定资金拨付到补助对象一卡通账户。
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应加强对危改户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不得挪为他用。危改户按程序报批,经乡镇(街道)审核、县住建局批准后,拨付50%补助资金作为启动资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按照“竣工一户,验收一户”的原则,在改造竣工后15日内由所在乡镇(街道)政府负责委托有房屋鉴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逐户进行住房安全性评定,评定合格后的15日内,县级住建部门和乡镇政府要逐户指导农户验收,验收合格后,于1个月内将余款全部拨付到户。
县财政局要牵头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时下达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
对特殊弱势贫困群体无能力自行修缮或重建的,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与施工单位签订改造协议及资金使用等条款的基础上,可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给施工单位。
四、制定实施方案和实施改造
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配、资金安排和监管要求等落实措施,迅速将任务指标逐一分解到到村,落实到户、到人,并明确工程进度。
(一)对象认定。对农村贫困群体识别认定,应按照《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扶贫办转发住建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执行。其中:农房安全认定,由所在乡镇(街道)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机构鉴定(参照附件2);农村贫困群体身份识别,由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具体认定条件和标准,并建立联审机制,县农业农村局、民政局、军人事务局、残联、住建局等部门共同确定。
针对其他贫困户应重点审核其他贫困户是否有“家庭成员有稳定财政供养人员、有商品房、有经营实体、有小轿车或大型农机具、有大额银行存款”等情况,多措并举,完善规范认定程序。
(二)改造方式。严格按照《福建省农村危房改造“十三五”专项规划》要求,C级危房全部采用修缮加固方式予以改造,D级危房可加固的要优先选择修缮加固,其次才是拆除重建。
(三)建设标准。加大对改造建筑面积的管控力度,原则上。拆除重建后的农房,1至2人户上限控制在60-75平方米以内;3人及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并不得超出《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的每户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的控制标准。
(四)基本居住功能。注重基本居住功能,在保障房屋结构安全前提下,下大力气提升住房基本居住功能,在改厕、改厨、通风等方面保障到位。
(五)建设模式。乡镇(街道)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参加统规统建的零星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参建。对于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各地要创新工作方法,通过政府统一建设、空置房置换或对现有旧校舍、旧厂(场)房等闲置房屋修缮加固等方式,帮助其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
五、规范操作程序和建设标准
(一)农户申请。由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残疾人证明、贫困户证明等,以及当前危房现状和申请改造方式等相关材料。
(二)集体评议。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审批表》(详见附件3);拆除重建的,还要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进行申报。
(三)入户审核。乡(镇)街道政府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乡(镇)街道政府签署意见报县住建局,审核结果必须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审批公示。县住建局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审批结果须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住址、住房状况、贫困类型、拟改造方式等。
六、抓好质量安全管理
(一)加强农村危房监管。凡辖区内农村危房危及村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都应立即发动村民先搬离,优先排入当年度危房改造任务,积极组织加固修缮或拆除重建。
(二)提高危房改造管理水平。所有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全面执行“五个基本”要求,即有基本的建设规划管控要求、基本的房屋结构设计、基本合格的建筑工匠、基本的技术指导和管理队伍、基本的竣工检查验收。
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引导选用省市级农村住宅设计通用图,也可以选用有资格的个人或有资质的单位的设计方案,或由承担危房改造工程的农村建筑工匠设计。
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责任。
乡镇(街道)要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后竣工验收。属于统规统建的,由县住建局组织验收;属于分散改造的,由乡镇、县住建局配合业主验收。竣工一户验收一户,并及时发放补助资金。竣工验收应填写《农村危房改造验收表》、《农村危房改造备案书》(详见附件4、5),验收内容包括:属于拆除重建的,要对照设计图纸,逐项检查施工情况;属于修缮加固的,要重点检查加固部位修缮情况是否符合结构安全要求。
(三)切实落实管理责任。乡镇(街道)、县住建局两级镇村建设管理人员要对年度危改户全覆盖检查,加强对农房设计的指导和审查,切实加强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对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和抗震设防的指导与监管。乡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关键施工阶段,及时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抗震安全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现场记录,并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入户检查表》(详见附件6)。
(四)加强巡查督导工作。县住建局、乡镇(街道)应组织技术力量,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对集中重建工程加强抽查检测和技术指导服务,并发动村干部、群众参与监督,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为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咨询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要健全和加强乡镇(街道)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加强培训与管理,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
(五)实行危房改造后鉴定制度。由所在乡镇(街道)财政出资,聘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危房改造后项目进行质量评估和安全鉴定并出具质量安全鉴定结论报告,确保所有危改项目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的最低要求。
(六)跟踪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情况。村“两委”、驻村工作队(驻村、包村干部)和挂钩帮扶干部要公开联系方式,跟踪掌握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情况,对因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影响产生住房安全隐患的,第一时间报告乡(镇)政府,及时采取措施帮助脱贫户消除安全隐患。
七、规范农户档案管理
农村贫困群体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应参照《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农村危房改造档案资料的通知》规定整理,至少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其中档案表要按照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在完善和规范农户纸质档案管理与保存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信息系统。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和试行农户档案信息公开要求,加快农户档案录入进度,提高录入数据质量,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与抽验,合理处置系统中重复的农户档案。按照住建部要求,未录入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的危房,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
农户档案信息录入是年度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街道)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录入工作,并积极参加相关农村危房改造业务培训。同时,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进度月报制度,各乡镇(街道)于每月23日前填写好月份进度表,将本月本辖区危房改造进度情况报送县住建局,以便及时汇总上报市建设局。
按照省住建厅部署,各乡镇(街道)采取挂牌、上墙、纸质档案等形式,逐户标明4类重点对象和其他贫困户的房屋危险等级、鉴定时间、鉴定单位等重要信息,做到一目了然。
八、健全监督检查制度
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贯彻落实农村贫困群体危房改造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县住建、财政等部门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检查,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涉黑涉恶问题,同时分析行业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监管漏洞,强化贫困户身份识别,资金使用监管,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机制,进一步深化作风领域建设,强化“扫黑除恶”力度,紧盯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可能发生的涉黑涉恶负面节点,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将黑恶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确保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取得实效。
农村贫困群体危房改造实施全程监管和绩效评价。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公示制度,将当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加大对公示环节落实情况的检查。要广泛收集并及时调查和处理群众举报的信息,建立信息定期反馈机制。要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制度,完善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的任务资金分配与管理机制,逐级开展年度绩效评价,要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现象。县住建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参照《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7)实施年度绩效评价,全面监督检查当地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政策执行、资金使用情况。
九、加强组织领导与部门协作
农村贫困群体危房改造按照属地原则,由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负总责。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部门分工,密切配合,把好危改项目质量关和安全关,严格把握进度,确保完成年度任务。县住建、财政要会同县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同时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县政府将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行“一月一督查一通报”机制,对进度滞后又不及时整改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约谈,直至问责。
附件:1、闽侯县2020年农村贫困群体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申报台帐
2、房屋简易鉴定表
3、农村危房改造审批表
4、农村危房改造验收表
5、农村危房改造备案书
6、农村危房改造入户检查表
7、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附件1
闽侯县2020年农村贫困群体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申报台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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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分管领导(签字):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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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镇 |
村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贫困户 类型 |
改造前危房鉴定的危险性等级 |
改造 方式(修缮/重建) |
备注 |
附件2
房屋简易鉴定表
1.基本信息 |
户主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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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贫困户类型 |
□建档立卡贫困户 □低保户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含原苏区、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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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相关部门意见 |
(签字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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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房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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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省(市) 县(区) 镇(乡) 村 组 |
建造年代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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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形式 |
□土木 □砖木 □砖土混杂 □木结构 □石木 □砖混 |
设防烈度 |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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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数 |
□单层 □两层 |
开间数量 |
间 |
建筑面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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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体材料 |
前墙: 后墙: 山墙: 内横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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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类型及材料 |
□平顶 □单坡 □双坡 ;□柁梁+檩条 □木屋架+檩条 □穿斗木构架 □硬山搁檩; □小青瓦□粘土平瓦 □钢板瓦 □树脂瓦 □草泥顶 □茅草顶 □石板屋面 □预制板 (可多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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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房屋危险状况与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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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房屋各组成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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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基础 |
□a级:完好,地基、基础稳固。 |
□b级:基础埋深略小;有轻微不均匀沉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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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级:基础埋深偏小;有明显不均匀沉降。 |
□d级:地基失稳;基础局部或整体塌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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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重墙 |
□a级:砌筑质量良好;无裂缝、剥蚀、歪斜。 |
□b级:砌筑质量一般或较差;有轻微开裂或剥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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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级:砌筑质量很差;裂缝较多,剥蚀严重;纵横墙体脱闪,个别墙体歪斜。 |
□d级:墙体严重开裂;部分严重歪斜;局部倒塌或有倒塌危险。 |
木柱、梁、檩 |
□a级:无腐朽或虫蛀;无变形;有轻微干缩裂缝。 |
□b级:轻微腐朽或虫蛀;有轻微变形;构件纵向干缩裂缝深度超过木材直径的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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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级:有明显腐朽或虫蛀;梁檩跨中明显挠曲,或出现横纹裂缝;梁檩端部出现劈裂;柱身明显歪斜;柱础错位;构件纵向干缩裂缝深度超过木材直径的1/4;榫卯节点有破损或有拔榫迹象。 |
□d级:严重腐朽或虫蛀;梁檩跨中出现严重横纹裂缝;柱身严重歪斜;柱础严重错位;构件纵向干缩裂缝深度超过木材直径的1/3;榫卯节点失效或多处拔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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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屋架 |
□a级:无腐朽或虫蛀;无变形;自身稳定性良好。 |
□b级:有轻微腐朽或虫蛀;有轻微变形;自身稳定性较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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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级:有明显腐朽或虫蛀;下弦跨中出现横纹裂缝;端部支座移位或松动;屋架在平面内或平面外明显歪斜;榫卯节点有破损或有拔榫迹象。 |
□d级:严重腐朽或虫蛀;下弦跨中出现严重横纹裂缝;端部支座失效;屋架在平面内或平面外严重歪斜;榫卯节点失效或多处拔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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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柱、梁 |
□a级:表面无剥蚀;无裂缝;无变形。 |
□b级:表面轻微剥蚀,或出现轻微开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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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级:表面剥蚀严重;出现明显开裂、变形。 |
□d级:表面剥蚀严重,钢筋外露;出现严重开裂、变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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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 |
□a级:无变形;无渗水现象;椽、瓦完好。 |
□b级:局部轻微沉陷;较小范围渗水;椽、瓦个别部位有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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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级:较大范围出现沉陷;较大范围渗水;椽、瓦有部分损坏。 |
□d级:较大范围出现塌陷;大范围渗水漏雨;椽、瓦损坏严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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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房屋整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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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没有损坏,基本完好; (房屋各组成部分:各项均应为a级) |
□B级:轻微破损,轻度危险; (房屋各组成部分:至少一项为b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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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级:中度破损,中度危险; (房屋各组成部分:至少一项为c级) |
□D级:严重破损,严重危险。 (房屋各组成部分:至少一项为d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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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房屋抗震构造措施:□基本完备 □部分具备 □完全没有 |
仅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地区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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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议 |
□加固维修 □拆除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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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固维修建议 |
1)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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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单位或鉴定人员(签章): |
鉴定日期: 年 月 日 |
解释说明
1.结构形式 土木结构:指土墙承重、木(楼)屋盖的房屋结构。 砖木结构:指砖墙承重、木(楼)屋盖的房屋结构。 砖土混杂结构:指土墙与砖墙混合承重、木(楼)屋盖的房屋结构。 4)木结构:指木柱、木构架承重的房屋结构,北方常为抬梁式或三角形屋架,南方常为穿斗式。 5)石木结构:指石墙承重、木(楼)屋盖的房屋结构。 6)砖混结构:指砖墙承重、混凝土(楼)屋盖的房屋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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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危险状况与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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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房屋各组成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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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重墙 |
1)砌筑质量“良好、一般、很差”的标准可从两方面进行评价:一是看砌筑灰浆强度,抗压强度在5.0MPa以上为良好(抠一小块,脚踩不碎),1.0MPa以下为很差(手捻即成粉末);二是看砌筑水平,是否横平竖直,上下错缝,灰浆饱满。 2) “裂缝较多”指平均每片墙上均有受力裂缝出现。 3)“严重开裂”指至少出现3处以上严重裂缝,裂缝宽度超过10mm,单条裂缝长度超过2.0m。 “严重歪斜”指墙顶最大相对位移超过50mm。 |
木柱、梁、檀 |
1)“明显挠曲”指肉眼能轻易观察到的弯曲变形。 2)“横向裂缝”指由于木材截面尺寸偏小或荷载较大,导致抗弯承载力不足产生的横向拉开的裂缝。 3)“柱础严重错位”指承重木柱柱底有超过1/4直径部分已经滑移到柱础支承面之外(部分落空)。 4)“柱身严重歪斜”指柱顶相对偏移尺寸超过柱平均直径的2/3以上。 5)“拔榫”指榫头从卯口中拔出。 6)“榫卯节点失效”指榫头折断,或拔榫,或卯口劈裂,已不具备连接或承载能力。 |
木屋架 |
1)此处木屋架包括两类形式:一类是三角屋架形式,有木的,钢木组合的,小型钢焊接的,这类多是80年代以后做的;另一类是传统的抬梁(柁梁)式,由抬梁(柁梁)与其上瓜柱组成。第一类上下弦杆,腹杆齐全,节点连接与支座支承牢靠,第二类抬梁(柁梁)在端部支承稳固,无转动或移动趋势,满足以上条件可视为“自身稳定性良好”。 |
混凝土柱、梁 |
1)“剥蚀严重”指混凝土表面碳化、风化、或腐蚀严重,部分保护层已经剥落,钢筋外露,构件承载能力严重受损。 2)“严重开裂、变形”指裂缝已接近或超过截面钢筋位置,裂缝处部分钢筋已经屈服。 |
屋面 |
1)屋面“沉陷”指由于局部檀条、椽子变形,屋面局部出现下沉的现象,但尚未塌落。 2)屋面“塌陷”指由于局部檀条,椽子严重变形或折断,导致屋面局部塌落,形成空洞。 |
Ⅱ房屋整体: 1)A级:各组成部分全部为a级。 2)B级:各组成部分至少有一项达到b级。 3)C级:各组成部分至少有一项达到c级。 4)D级:各组成部分至少有一项达到d级,或全部达到c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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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房屋抗震构造措施 1)抗震构造措施包括:基础有地圈梁;墙体有构造柱、圈梁等抗倒塌措施;木楼屋盖有竖向剪刀撑、纵向水平系杆等稳定措施;楼屋盖与墙体有拉接措施;墙体洞口与洞间墙尺寸符合要求等。 2)一般情况下,近年建造的砖木或砖混结构,抗震构造措施可能“基本完备”其他大部分应为“部分具备”或“完全没有”。 |
附件3
农村危房改造审批表
县(市、区)名称:
户主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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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均收入 |
身份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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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 类别 |
□建档立卡贫困户 □低保户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含原苏区、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家庭) □贫困残疾人家庭 □其他贫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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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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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其 他 成 员 情 况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与户主 关系 |
职业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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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结构 |
□混合结构 □木结构 □石结构 □生土结构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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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状况 |
□严重破损房 □部分严重破损房 □一般破损房 □无房 |
房屋面积(平方米) |
需拆除重建 (修缮加固) 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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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意愿 |
□拆除重建 □修缮加固 |
自筹资金(万元) |
动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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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设金额(万元) |
资金渠道: |
中央补助资金 万元、省级补助资金 万元、市县级补助 万元、农户危房改造贷款 万元、农户自筹资金 万元、其他社会捐助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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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卡通账户 名称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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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情况 说明 |
户主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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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评议意见 |
经调查和村委会评议,上述情况属实。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建议补助其(□拆除重建 □修缮加固) 住房,如作为补助对象,我们将督促其按质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单位(盖章 ) 调查人: 村主任: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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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审核意见 |
经调查和评审,上述情况属实,建议补助其(□拆除重建 □修缮加固)住房。 单位(盖章) 调查人: 乡镇领导: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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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意见 |
单位(盖章) 调查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附件4
农村危房改造验收表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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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房 屋住址 |
县(区、市) 乡镇 村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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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类型 |
建档立卡贫困户£ 低保户£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含原苏区、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家庭□ 贫困残疾人家庭□ 其他贫困户£ |
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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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开工时间 |
竣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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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或工匠) |
施工单位资质证号或工匠培训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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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 造 验 收 记 录 |
拆除重建的,对照设计图纸,逐项检查施工情况,同时符合人畜分离、卫生厕所等基本卫生条件,具体如下: 验收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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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缮加固的,主要从结构体系、选址、基础、承重墙体、屋面结构、围护结构等方面对照《福建省农村危房加固技术导则(试行)》进行验收。如下: 1、是否满足危房鉴定及加固维修方案的要求; 2、加固维修主要材料的材质证明资料是否齐全、合格和有效; 3、存在梁柱、墙体明显裂缝和屋面渗水等质量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4、现场外观检查有无质量问题; 5、是否符合人畜分离、卫生厕所等基本卫生条件。 验收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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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安全性评定意见 |
A级£ B级□ C级□ D级£ |
评定机 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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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结论:合格□ 不合格□ 农户意见:同意□ 不同意□ 设计单位(若有)意见(签字、盖章):合格□ 不合格□ 施工单位或建筑工匠(签字、盖章): 合格□ 不合格□ 验收人员签字: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
注: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8度地区实施农房抗震改造的,应验收抗震措施是否符合抗震设防要求。
附件5
改造房 屋住址 |
县(区、市) 乡镇 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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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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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类型 |
£建档立卡贫困户 £低保户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含原苏区、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家庭) £贫困残疾人家庭 □其他贫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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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开工时间 |
安全评定时间 |
验收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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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或建 筑工匠) |
施工单位资质证号或工匠培训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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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方式 |
□集中统建 □拆除重建□修缮加固 |
改造前 面积 |
改造后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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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方面 |
拨付补助资金(元) |
自筹资金(元) |
一(折)卡通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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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备案材料 |
有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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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农村危房改造审批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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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农村危房改造验收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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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三方鉴定机构住房安全性评定报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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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补助资金发放到户证明(银行凭证)、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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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已有资料请在后面£内打“√”,需要增加请填名称并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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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备案意见:(资料是否齐全并申请备案): 统规统建建设方或自建农户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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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意见(是否同意该农户备案): 乡镇村建站负责人 乡镇政府负责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人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农村危房改造备案书
注:本表及备案材料一式两份,乡镇和县级住建部门各存一份
附件6
农村危房改造入户检查表
户主姓名 |
家庭人口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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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类型 |
危房等级 |
改造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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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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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房地址 |
县(市、区) 乡(镇) 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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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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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 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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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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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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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 签名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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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人员签名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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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名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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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户主档案内,一份留县(市、区)住建局或乡(镇)人民政府;2、本表用于危房改造入户质量、安全检查;3、改造方式分为修缮加固和拆除重建。 |
附件7
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
农村危房改造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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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主管部门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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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部门 |
各设区市财政局 |
市级主管部门 |
各设区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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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
目标1: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目标2:完成新增且符合政策条件的4类重点对象和其他贫困户危房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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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4类重点对象和其他贫困户存量危房改造 |
全部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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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改造后房屋验收合格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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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房设计 |
有基本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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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当年开工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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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执行分类分类补助标准,对深度贫困地区特困户倾斜支持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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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改造后房屋在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地震中表现 |
无严重损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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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畜分离、卫生厕所等基本卫生条件 |
基本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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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深度贫困地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相关要求,依据当地脱贫攻坚规划,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范围内,将资金统筹安排使用 |
统筹使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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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改造后房屋保持安全期限 |
拆除重建的≥30年 维修加固的≥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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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危房改造户满意度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