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的通知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3-03-20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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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的通知》(闽建村202213号文件要求应在2023年1月上旬前完成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工作为做好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乡镇(街道)从我公布的乡村建设工匠名录中择优筛选、推荐一批工匠参加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每个乡镇(街道)推荐人数不少于1人,推荐条件详见附件1文件。

二、推荐工作应于2023110日前完成,并将推荐的工匠信息填入附件2表格,电子版及纸质版盖章扫描件  一并发送县村镇站

三、具体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及培训方式我局将会同人社局商定后另行通知。

 

附件1:《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的通知》(闽建村202213号)

附件2:“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