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指导意见(试行)》(闽农规〔2021〕5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种植业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农种植〔2025〕1号)等文件精神,2026年1月23日,闽侯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闽侯县榕兴林木有限公司承担的2025年闽侯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项目进行验收,经审核确认项目实际完成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量72.61吨,处理量71.3吨,损耗为1.8%,不超过5%,回收处理重量符合合同要求(71吨以上)。
专家组审阅内业资料,抽查部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田间示范点等,经质询和讨论,验收专家组认为项目已完成了合同要求,一致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特此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6日—2026年2月1日
监督电话:0591-22982485、0591-22982613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