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丰成农业专业合作社承担我县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00号)、《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5〕78号)以及《关于印发闽侯县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侯农综〔2025〕80号)文件要求,经现场验收,认为闽侯丰成农业专业合作社建设内容符合支持建设的内容要求,拟下达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补助资金1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如有异议,请致电,电话:0591-22982622。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