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0日-2020年12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22060121
传 真:0591-22060121
通讯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350100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 影响 评价 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福州鼎盛纸箱彩印包装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 |
福州市闽侯县尚干镇国道324线21公里处西侧,租赁闽侯县华源工艺品有限公司厂房 |
福州鼎盛纸箱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
福建绿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福州市闽侯县尚干镇国道324线21公里处西侧,租赁闽侯县华源工艺品有限公司厂房,新增锅炉房建筑面积600m2,增设一台4t/h燃天然气锅炉,总投资60万元,环保投资2万元。 |
、燃烧废气参照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初始排污权要求限值内,无需另行购买)。 3、项目应合理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排放限值。 4、生活垃圾的收集和处理执行GB50337-2003《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中的要求,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应综合利用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堆弃。 5、健全和完善企业的环保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 6、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