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12月01日—2020年12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0-12-15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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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201—2020年1215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215日-2020年122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22060121

  传  真:0591-22060121

通讯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350100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文号

审批时间

1

福州百优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1万套办公钢架项目

侯环评〔2020〕183号

2020/12/3

2

福建中冠集装箱有限公司活动板房生产建设项目

侯环评〔2020〕184号

2020/12/14

3

福州舒路达鞋业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双EVA鞋材生产线建设项目

侯环评〔2020〕185号

2020/12/14

4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福建福州闽侯南通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

侯环评〔2020〕186号

2020/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