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民政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养老机构服务补助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榕民规〔2026〕2号)及《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侯政办规〔2025〕2号)文件精神,对养老机构以及提供入住服务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实行综合责任保险补助政策,按每人每年120元标准给予补助。现有2家养老机构符合2025年度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补助资金申请条件。
公示期: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县民政局联系。联系方式:0591-22982062
附件:2025年度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补助资金汇总表
闽侯县民政局
2026年9月7日
2025年度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补助资金汇总表
| 机构名称 | 投保人数 | 补助金额(元) | 备注 |
| 福建中平健康养老有限公司闽侯县小箬乡分公司(闽侯县小箬乡敬老院) | 14 | 1680 | |
|
福州青盛亿家福健康养老产业有限公司 (闽侯县廷坪乡敬老院) |
47 | 5640 | |
| 合计 | 61 | 7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