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6-01-22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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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侯县财政局下设12个内设机构,3个下属事业单位。

一、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

1、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

2、承担局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和效能建设等工作。

(二)预算科

1、编制年度县级财政预算草案,分析报告全县预算执行情况,办理县级预算调整事项。

2、承担县直部门综合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

3、拟订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负责有关协调工作。

4、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

(三)国库科

1、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管理财政专户资金。

2、负责组织县级部门决算汇编及总会计核算,汇总编报年度全县财政决算。

3、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

4、负责全县国库统一发放工资工作。

(四)行政政法科

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监督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

(五)教科文科

承担教育、文体、融媒体中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监督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

(六)企业科

1、承担发改、交通、工信、商务、城联社、贸促会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监督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

2、承担对粮食风险金管理,县级储备粮日常清查监管工作。

(七)社保科

承担全县社保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监督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

(八)农财科

管理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

(九)经建科

承担城建部门和县级指挥部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预算有关工作。

(十)监督检查科(会计管理科)

1、拟订全县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

2、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3、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4、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政策建议。

5、监督检查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制度和预算的情况。

6、参与部门预算的编制和审核工作。

7、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贯彻实施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

8、负责全县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9、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10、负责代理记账管理。

(十一)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科

1、贯彻执行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和制度,拟订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负责有关协调工作。

2、负责政府性债务的监测和统计分析:做好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3、提出违法违规举债的问责建议。

4、组织全县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项目储备、需求申报等,统筹县本级专项债券发行前期工作。

5、牵头政府债券的转贷及还本付息工作。

6、指导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7、承担政府性债务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采购办(控办)

1、监督和管理政府采购活动。

2、受理县级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3、按规定审批县级政府采购方式。

4、按规定办理公车控购审批。

二、下属事业单位

(一)闽侯县财政国库收付中心

1、办理财政资金支付,接受并审核单位报送的财政直接支付申请,核定财政直接支付金额,开具财政支付指令。

2、按用款计划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

(二)闽侯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主要承担县级财政性融资项目预(概)算、竣工决(结)算审核和评价等具体工作。

(三)闽侯县预算编审中心

承担县级部门预算编制基础数据资料的动态管理、数据库更新和预算编审的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财政预算改革的宣传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