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斌(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
黄纪建(局党组副书记):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日常管理、机关效能、机关文电、会务、信息化、新闻宣传报道、外事、统计、政务公开、档案、保密、固定资产管理、执法执勤用车管理、信访、安全生产、政府采购、关工委、国防动员、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督、卫生健康等工作。负责法治建设、法治宣传(含两违治理、非法集资、生态保护等县中心工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相关工作。负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12348”法律服务语音、网络、实体平台)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工会相关工作。牵头协调落实乡村振兴、法治教育相关工作。分管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南屿、廷坪2个司法所。
林登峰(局党组副书记):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担行政服务窗口相关工作规范性文件审查、协调全县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放管服”改革措施法制协调。负责承办全县行政复议案件及相关行政诉讼案件、起草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配套工作制度、处理涉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来信来访事项。牵头协调落实依法行政绩效考评相关工作。分管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法治督察科。联系荆溪、大湖2个司法所。
陈再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148”法律服务、律师管理、律师行业党建和法律顾问(含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牵头协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分管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联系我县注册律师事务所,青口、尚干、祥谦3个司法所。
曾章文(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负责党建、机关党支部、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精神文明、队伍建设、统一战线、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青年、妇女、扶贫、计生等工作。分管人事科。联系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南通、小箬2个司法所。
刘希娟(局副局长):负责公证相关工作。协助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日常管理、机关效能、机关文电、会务、信息化、新闻宣传报道、外事、统计、政务公开、档案、保密、固定资产管理、执法执勤用车管理、信访、安全生产、政府采购、关工委、国防动员、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督、卫生健康等工作。分管县公证处。联系甘蔗、白沙、洋里3个司法所。
程心阳(局党组成员):负责平安建设、综治维稳、民族宗教、信访(涉法涉诉)、禁毒、森林防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多元化调解(含公调、检调、诉调、访调和医患调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全县医患纠纷调解工作。牵头协调落实扫黑除恶和城乡社区治理相关工作。分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县医患调解中心。联系上街、竹岐、鸿尾3个司法所。
何辉华(四级调研员):协助联系甘蔗司法所有关工作。
金锦彬(四级调研员):协助联系大湖司法所有关工作。
陈 峰(一级主任科员):协助联系荆溪、廷坪2个司法所有关工作。
陈 熙(二级主任科员):协助联系竹岐、洋里2个司法所有关工作。
吴东升(二级主任科员):协助负责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协管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协助联系青口、祥谦2个司法所有关工作。
王钟勇(二级主任科员):协助负责律师管理、律师行业党建和法律顾问(含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管理等工作,协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协助联系上街、南屿2个司法所有关工作。
林 文(三级主任科员):协助负责党建、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党风廉政等工作,协管人事科。协助联系南通、小箬2个司法所有关工作。
陈秀清(三级主任科员):协助负责平安建设、综治维稳、民族宗教、信访(涉法涉诉)、禁毒、森林防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调解、人民陪审员和监督员选任管理、安置帮教等工作,协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协助联系鸿尾、大湖2个司法所有关工作。
林 琦(四级主任科员):协助负责财务、审计、工会等工作,协管财务室、工会。协助联系尚干、白沙2个司法所有关工作。
局领导班子实行既分工又协作的“AB角”工作机制。互为AB角的局领导一方外出开会、学习、考察、休假等活动期间,相应的另一方主动接替其分管联系的工作。
黄纪建副书记与林登峰副书记互为“AB角”;
陈再伯副局长与刘希娟副局长互为“AB角”;
曾章文主任与程心阳党组成员互为“AB角”;
若互为AB角的局领导同时外出,由局主要领导具体指派。